使用林地公示:太平镇罗一村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

信息来源: 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10-19
【字体:  】
分享到:

使用林地公示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罗一村村民委员会 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罗一村村民委员会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太平镇罗一村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7组集、运材道)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乐沙自然资函

2022104号)

被使用林地村、组(单位):沙湾区太平镇罗一村7组

使用林地面积:0.9864 公顷。其中,直接使用0.9864 公顷,临时使用 0 公顷。

用途:修建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集、运材道。

公示时间: 2022 10  19  2022 10  26 止。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     蒲伟志            

 话:     0833-3449072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盖章)

                               2022  10  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使用林地公示
下一条: 使用林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