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老城区钒钛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九宗地块规划条件征求意见的公示
《沙湾老城区钒钛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现已由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地块规划条件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一、电子邮件:295766092@qq.com。
二、电话反馈:0833-2516589。
附件:沙湾老城区钒钛钢铁循环经济产业园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图则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