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1207102506T
法定代表人: 付春郁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金河村8组
违法事实:2018年8月26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粉尘沉积,同时有无组织粉尘排放。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