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减排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和治污设施的更新换代。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德胜公司、圣达焦化厂等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监管,保证已经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运用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继续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三是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使总量管理进一步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