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全市首台环保监控平台的作用,在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控的同时,不定期、不定时对企业进行夜间巡查,坚决杜绝偷排、漏排行为。二是加大“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问题的处理力度,强化现场办公,做到群众随时反映随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法对偷排、漏排行为进行处理,决不姑息和手软。三是向区内重点企业派驻长期监督员,协助企业及时解决技改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确保不因技术原因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