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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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恒逸油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设备生产基地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6-20218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

  真:08333445390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山恒逸油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设备生产基地建设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新兴村2组166号

乐山恒逸油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澜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万台套油气特种阀门、油气设备、抽油机配件、锅炉配套阀门、核工业建设工程非标产品配套阀门生产线1条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燃油燃烧时排放。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尽量使用基础施工中的弃土,对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拦挡、遮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过程采用加湿作业,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加强运输管理,限制车速,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废水影响:施工工场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具设备冲洗水等,经修建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转的噪声,采取合理制订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避免午间(12:00~14:00)施工,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施工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施工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防止随地散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发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进行垃圾的清运工作,定期清运,垃圾拉运到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场地开挖等活动将会使地表土松散,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作用而发生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应注意加强施工道路的路面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场地排水条件,减少雨水冲刷和停留时间,达到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工件清洗废水、密封测试废水。生产废水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切割烟尘的TSP及喷、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采取厂房封闭,且将焊接、切割工序、打磨工序、喷砂工序设置在同一厂房空间内,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打磨粉尘收集后排入喷砂间除尘器处理,喷砂粉尘、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刷漆、喷漆工艺设置在密闭厂房,采用负压方式经引风机收集至二级吸附装置处置,处置效率为90%,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 表面涂装 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营运期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可以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生活垃圾进行有序收集,垃圾暂存点必须做到防渗、防雨,并且做到每日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可回收垃圾,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机油、润滑油漆渣、油漆和稀释剂的包装物及喷漆废气处理后的废活性炭、粘有油漆的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已取得发改、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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