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4〕37号

信息来源: 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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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4〕37号 


廖淑芳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京0105执恢4173号过户至廖小梅名下。因以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廖小梅向我中心申请作废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坐落

1

川(2020)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3002号

廖淑芳

出让

65.85平方米

沙湾区太平镇老街320号2幢1单元3楼2号

     

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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