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
编号:乐沙登遗〔2024〕45号
乐山尔东能源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沙湾区不动产权第00002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灭失)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山尔东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