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关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曝光(第三期)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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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市、区两级医保部门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情况曝光如下:

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存在过度治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39154.04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39154.04元并处违约金41746.19元。

二、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37943.67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37943.67元并处违约金11383.11元。

三、乐山友安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友安老年病专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26822.02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26822.02元并处违约金8046.62元。

四、沙湾神安精神病医院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沙湾神安精神病医院存在过度治疗、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6649.81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6649.81元并处违约金4994.93元。

五、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违反七吻合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4811.24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4811.24元并处违约金1443.36元。

六、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全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情况调查工作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发生医疗纠纷未向甲方报告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77456.97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77456.97元并处违约金23237.12元。

七、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在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5265.77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5265.77元并处违约金4579.78元。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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