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83号)文件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万元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5万元。为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3441255
意见收集人:张海军,电子邮箱:416152215@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
附件:沙湾区2025年度下达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