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682/2022-00003
  • 主题分类:
    11
  • 发布机构:
    来源: 太平镇
  • 发布日期:
    2022-01-19
  • 文号:
  • 关键词:
    年度报告
  • 内容描述:
    一、总体情况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一)公开内容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太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 号)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公开内容

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一年来,全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5条,内容涉及计划总结、概况、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财政、政府采购、突发公共事件、扶贫工作信息等多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网站。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本着“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府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二是便民服务中心。健全“一网通办”便民服务体系,落实制度上墙,公布村级便民服务事项,便民中心有序运行,累计接待4410人,为群众办理事项2000余件,同比增加20%服务质量的提升,使群众的不满意明显减少。

三是政务公开栏。镇政府在大门设置政务公开栏,各村(社区)在醒目位置设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21年,镇政府办栏四期,各村(社区)共办栏60期,涉及土地政策、移民安置、计生信息、农业法规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内部督查和信息、新闻发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专题策划,创新手段开展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所取得的新成绩,集中力量讲述好太平故事、传播好太平声音、展示好太平美好前景。全年共发布《督查通报》12期,发表网评20余篇,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0余篇,在区级媒体上发表稿件100余篇,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大上报各类信息36条,被采用21条。发挥太平镇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作用,开刊发原创文章50余篇,及时宣传党史学习教育、镇党代会、农业产业发展、安全环保、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各类新闻、故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较大进步空间,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提升。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谢帖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共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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