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252/2022-00001
  • 主题分类:
    133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07
  • 文号:
  • 关键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内容描述:
    一、总体情况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2021年,分局通过微博、微信、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08条,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为民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多方面内容。如对

区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2021年,分局通过微博、微信、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08条,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为民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等多方面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1461)。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在沙湾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省、市、区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公开。分局党委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交警、治安、人口、网安、禁毒等警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同时,针对公安工作的特殊属性,工作专班对每1条公开信息严格把关,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在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的前提前,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严格把关,应公开尽公开。分局聚焦“六稳”“六保”、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点,严打“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依托“心连心”等平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建设一区两城三基地新沙湾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畅通警民沟通渠道,先后邀请社区干部代表、学生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400余人走进警营参观,主动展示新时代警营工作学习等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按要求主动公开财务决算、年报等信息5条。抓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目录编制平台”“互联网+公安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开放平台”6个平台工作,公开信息9022条。讲好公安故事,展现沙湾公安风采,依托“沙湾金盾”微博微信公众发布公安新闻281国家级媒体采用35条、省级媒体采用87条、市级媒体采用10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9件/1219人


行政强制


4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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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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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性有待提高,公开信息的语言文字还不够精炼、规范。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语言文字的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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