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498/2022-00001
  • 主题分类:
    93,94,95,96,267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2022-01-05
  • 文号:
  • 关键词:
    信息公开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年来,我局依

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部分。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年来,我局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服务一体化等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23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开28条,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财务预决算、质量抽检等市场监管多个方面。公开形式:一是沙湾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上网查询。是微信公众号,利用现代媒体手段。是宣传资料,2021年,我局向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赠送专门制定的宣传资料超过2300余份,宣传内容包括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四是利用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监管系统等业务平台,发布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设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领导审核制度,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2021年6月,我局开展了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和考试,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着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局干部职工47人参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监管系统等业务平台,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沙湾区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工作;微信公众号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严格审核信息是否泄密,及时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信息,同时开展工作问责;2021年我局全年未发生信息工作违法违纪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监管系统、政务一体化等业务平台等途径公开信息423条。公开内容涉及药品安全、抽检结果、食品经营备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科普知识等众多内容。(我局行政许可权力已划入行政审批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已划入综合执法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申请人提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为0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着一些问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准确度,特别是结合具体工作职责等还需要提高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升重视程度,厘定我局内部各股室法定公开内容范畴,依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二是提升公开准确度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财经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对于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3586)。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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