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67/2021-00001
  • 主题分类:
    18,23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文号:
  •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内容描述:
    一、总体情况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7217)。(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20

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7217)。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年来,我局依法主动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6条,内容涉及扶贫资金、三公经费、预算资金、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

(二)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上网查询。二是微信公众号,利用现代媒体手段。三是宣传资料,2020年,我局向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赠送专门制定的宣传资料超过5000余份,宣传内容包括债权融资宣传、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全年涉及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起、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0件。

(五)平台建设。我局围绕协助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首选平台。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加强对单位省、市、区级微信公众号投稿管理,规范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

(六)监督保障。再次清理沙湾区财政系统政府新媒体,其中微博0个、微信0 个、移动客户端0个、其他0个,如果创建政务新媒体将纳入组织领导监管,并且在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指导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监管系统等业务平台等途径公开信息26条。公开内容涉及扶贫资金、三公经费、预算资金、绩效评估等多个方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0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人公开工商登记查询资料等信息,因涉及业务查询、职能划转等,我局依法回复了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未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等不熟悉。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我局政务主动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提升认识程度,依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事项的监督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财政信息,请登录“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wan.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90号;邮编:614900;联系电话:0833-3447217)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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