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914/2021-00002
  • 主题分类:
    13,23,101,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文号:
  • 关键词:
    信息公开年报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20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信息,不断建全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整个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 00 规范性文件0 00 第二十条第(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信息不断建全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整个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3549.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公开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及时性有延迟;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全面性还有待改进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责任、确保实效。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年报承担领导责任。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尤其是政府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拓宽公开途径,增加公开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活动宣传,使更多的群众掌握获取信息的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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