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市场监管局法规股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106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年来,全区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2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开126条,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动态、人事、财政多个方面。(二)公开形式
一是沙湾区政府网站,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工作动态等,方便群众上网查询。二是“12315”、心连心服务热线,认真做好“12315”、心连心服务热线举报投诉平台运行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事件,2018年共受理群众反映来电事项8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微信公众号,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发布公开信息43条。四是宣传资料,2018年,我局向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赠送专门制定的宣传资料超过2500余份,宣传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投诉、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四是利用政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用监管系统等业务平台,发布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涉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0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还需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2019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人,依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二是丰富信息内容,提供群众对我局工作职责、商事登记改革、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办事指南等知晓度。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