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32/2019-00009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轸溪镇
  • 发布日期:
    2019-02-26
  • 文号:
  •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

轸溪乡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乡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833-362017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年来,全乡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条,其中:在沙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shawan.gov.cn)公开24条,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63条,在其它平台公开14条。内容涉及计划总结、工作动态、人事、财政、扶贫、林业、农业、民政、计生等多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网站。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本着“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府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二是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272件,办结227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无超期办件和办理投诉。

  三是政务公开栏。通过乡上1个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务4期,公开信息63条。村(居)6个村(居)务公开专栏,公开村务4期,村(居)务信息412条。

  四是“灵秀沙湾”平台。通过灵秀沙湾平台,公开政务信息14条,村(居)务信息57条。

  五是新闻发布。积极向上投报新闻和信息稿件,全年,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上报各类信息150余条,网评文章用稿25篇,调研文章采用2篇,《领导参阅》用稿9篇,《沙湾政情》用稿3篇,沙湾新闻网用稿25篇,沙湾区手机学习报用稿38篇。上报网络舆情12条。同时,全乡的每次重大会议和活动开展等,均有专人负责摄影摄像并及时上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还不够多;二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为此,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合理的奖惩激励制度促进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争取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三是加强政务活动宣传,使更多的群众掌握获取信息的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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