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全文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www.shaw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954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列》,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为建立公开、服务、高效安监部门做好基础工作。一年来,全局依法主动在政府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8条,内容涉及全区安全生产形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工作动态、扶贫工作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网站。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本着“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府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二是“区长热线”。认真做好了区长热线接听和跟踪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年来,“区长热线”受理有效件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是新闻发布和公开栏。报纸(刊)、网络公开我局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销案情况等;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公开栏为载体,制作宣传橱窗、安全宣传图册、安全宣传标语。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热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评议考核机制,通过合理的奖惩激励制度促进各股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务活动宣传,使更多的群众掌握获取信息的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