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社区、乡镇、办事处审查公示,民政部门核定和我局初审,初步认定本次提出申请的下列116户122人符合本次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其中新申报1户1人,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7日,期满后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认定为2022年沙湾区第三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凡对下列公示人员租赁补贴发放资格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3441762(区纪委)传真:3444130
3440526(区房管中心)传真:3441641
2022年9月13日
经各社区、乡镇、办事处审查公示,民政部门核定和我局初审,初步认定本次提出申请的下列116户122人符合本次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其中新申报1户1人,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7日,期满后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认定为2022年沙湾区第三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凡对下列公示人员租赁补贴发放资格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3441762(区纪委)传真:34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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