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乐山市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26年6月3日进行,现将第一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放弃等而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8日上午9:00至12:00。
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联系电话:0833-3432456)。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资格复审方式
面试资格复审方式为现场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递补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应聘人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同时还须提交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事项、原因和受托人身份信息等)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二)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如职称(职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中职业(执业)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暂未取得的,应作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的不予聘用。
(五)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的资料。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如果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请应聘人员于2026年6月5日17:30前主动联系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供其学习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相关科研机构、专家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导致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确属同一专业的有效证明材料。
4.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面试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和下一环节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二)请提前安排好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温馨提示:请妥善保管《面试通知书》,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执行。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