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精神,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乐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乐山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乐人社函〔2020〕132号)和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集体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乐沙人社函〔2020〕66号)要求,以及表扬表彰安排,各单位从严控制奖励数量,不超过本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总数的15%。经逐级推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通过初审、复审,确定拟嘉奖集体10个和个人90个,具体名单建议如下:
一、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嘉奖集体名单(共10个):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食品药品检测站;
乐山市沙湾区园林和市容卫生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融媒体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小学。
二、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嘉奖个人名单(共90名):
魏丽郦,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郑琦,乐山市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
李玉川,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母天佳,乐山市沙湾区谭坝学校教导副主任;
谭志勇,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初级中学副校长;
许秀清,乐山市沙湾绥山初级中学高级教师;
赵蕾,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校三级教师;
梁萍,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股副股长;
江海,乐山市沙湾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徐加惠,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张东进,乐山市沙湾区政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丽,乐山市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主任;
宇玲毅,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生态保护股副股长;
秦晓鹏,乐山市沙湾区国有林场林业高级工程师;
吴帅,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潘涛,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张桃莉,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股工作人员;
雷雨,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股股长;
王豪,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钟瑶,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牟文川,乐山市沙湾区公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玉琳,乐山市沙湾区审计局助理会计师;
周兵,乐山市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医政医馆中医股副股长;
童丹,乐山市沙湾区文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师;
谭学英,乐山市沙湾区文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晓军,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医生;
张丽,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中心卫生院护士;
李杰才,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卫生院支部书记、院长;
许剑刚,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卫生院副院长;
季小松,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卫生院院长、支部书记主治医师;
袁磊,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卫生院副院长执业助理医师;
刘军,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卫生院副院长;
喻加乐,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卫生院院办主任;
陈会,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中心卫生院主管护师;
王君惠,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中心卫生院主管护师;
刘群蓝,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李艳,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中心卫生院医生;
王羽,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主管护士;
罗艳,乐山市沙湾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杨发成,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李雪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全科主治医师;
刘梅,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中心卫生院护士;
曹勇强,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中心卫生院执业药师;
陈安策,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内二科科主任;
潘小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医务科科主任;
彭文俊,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院感管理科科长;
蒲洪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五官科科主任;
彭超,乐山市沙湾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聂枚,乐山市沙湾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苏菊坤,乐山市沙湾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龚厚平,乐山市沙湾区区房产中心市场物管股股长;
岳沙丽,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吴光义,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工作人员;
陈晓龙,乐山市沙湾区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宋杰,乐山市沙湾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杜琳,乐山市沙湾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所工作人员;
张婷婷,乐山市沙湾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所工作人员;
徐康,乐山市沙湾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所工作人员;
王丹,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PPP中心工作人员;
杨镇,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站工作人员;
江彬,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文化旅游中心主任;
赵正刚,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
黄英斌,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谢晓娟,乐山市沙湾区移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蒋惠玲,乐山市沙湾区移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孟文豪,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海军,乐山市沙湾区移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丽文,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孙玉梅,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党建办工作人员;
王刚,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敏,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宋永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任娇,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月,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工作人员;
郭雅丽,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雷勇军,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屈蕖,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珂珂,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张强,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正玉,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村建办主任;
王树仁,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脱贫办工作人员;
兰凤慧,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乐山市沙湾区卫健办负责人、出纳;
宋强,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文太,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玉美,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万文,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朱致雄,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沙德祥,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严泓辰,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艳梅,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负责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0833-3441210。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