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扎实做好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共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沙湾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公告》制定的意义
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规划管理,并完善相关的业务办理流程,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保障征地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