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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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组织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人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买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参与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区定点
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稽核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箅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医疗保
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事业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2)职能转变。
1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妤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新组建的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区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党建示范引领干部队伍得到锤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打造“沫若故里、有事我来办”党建品牌,开展行业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本年度,无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二)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医保待遇落实。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2022年,我区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8万人,基金征收1079.5万元。普通门诊支付3636.30万元,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基金支出5197.69万元;我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19万人,基金征收248.1万元,门诊统筹支出175.53万元,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基金支出9990.01万元。同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积极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制,全区92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门诊即时结算,16家定点医院全部开通省内、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即时结算。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行接乡村振兴。一是与民政、卫健、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机制,确保特殊重点人员100%参保。二是夯实救助托底。目前,我局共实施医疗救助5141人次,资助重点人群参保资金199.23万元,支出救助资金372.16万元。其中,门诊(特)救助232人次,救助金额1.83万元,住院救助4909人次,救助金额370.33万元。三是全力完成联系帮扶任务,做好已脱贫户帮扶工作,持续加强与金口河区医保局县域对口帮扶力度。
(四)降价减负推动医保改革红利惠及群众。扎实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落地落实。今年已完成国家组织第二、三、四批(续约)、第五批、第六批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八省二区省际联盟、中成药省级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合同,完成进度平均达到95%以上,共计124万余元,200余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入了全区11家医疗机构,惠及全区近20万参保群众。
(五)高压态势保基金安全促监管工作上水平。一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累计走访各类场所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宣传海报150余张,收到举报投诉线索2条。二是加强基金监管。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违规费用2.5万元,现场检查了92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医保基金15.8万元,处理违约金15.8万元,媒体公开曝光99家次。参与省、市级交叉检查、飞检1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1家。
(六)提质增效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累计调研评估、内部研判10余场次,业务培训3场次。目前,已将16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到9个镇(街道)、92个村(社区),设置便民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厉行节约,部分开支延迟至2023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46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万元,占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46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万元,占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厉行节约,部分开支延迟至2023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7.96万元,下降68.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厉行节约,部分开支延迟至2023年。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3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309.28万元,占85.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4.74万元,占6.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62.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2.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208(类)05(款)03(项): 全年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8(类)05(款)05(项): 全年预算为1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8(类)05(款)06(项): 全年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8(类)99(款)99(项): 全年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
210(类)11(款)01(项): 全年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0(类)11(款)99(项): 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5(款)
210(类)15(款)01(项): 全年预算为27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0(类)15(款)50(项):全年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0(类)15(款)99(项):全年预算为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全年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54万元、津贴补贴37.17万元、奖金76.37万元、伙食补助费8.4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24.74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5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4万元、印刷费7.7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5.5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49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7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4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3.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63.6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次数减少。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存在安全隐患,无该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14万元,下降63.64%。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检查或调研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市级调研行风建设情况,0.05万元;2、检查2022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情况,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区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7万元,比2021年增加0.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公车因经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问题,单位采取租车形式,增加相关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医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医保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科室出区对医院、药店进行检查。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医疗救助项目等1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医保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医疗救助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医保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医疗救助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类)05(款)03(项):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类)99(款)99(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01(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201(类)11(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十一、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类)15(款)01(项):指行政运行。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类)15(款)50(项):指事业运行。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210(类)15(款)99(项):指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10(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8(款)01(项):指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组织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人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红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买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参与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区定点
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稽核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箅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医疗保
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事业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2)职能转变。
1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妤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新组建的医保经办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区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3)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人员概况: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5名(公务员)。其中: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为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正股级,编制人数16名,在编在岗12名,空编4名,其中参公10名、工勤人员2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党建示范引领干部队伍得到锤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打造“沫若故里、有事我来办”党建品牌,开展行业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本年度,无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二)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医保待遇落实。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2022年,我区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8万人,基金征收1079.5万元。普通门诊支付3636.30万元,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基金支出5197.69万元;我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19万人,基金征收248.1万元,门诊统筹支出175.53万元,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基金支出9990.01万元。同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积极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制,全区92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门诊即时结算,16家定点医院全部开通省内、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即时结算。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行接乡村振兴。一是与民政、卫健、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机制,确保特殊重点人员100%参保。二是夯实救助托底。目前,我局共实施医疗救助5141人次,资助重点人群参保资金199.23万元,支出救助资金372.16万元。其中,门诊(特)救助232人次,救助金额1.83万元,住院救助4909人次,救助金额370.33万元。三是全力完成联系帮扶任务,做好已脱贫户帮扶工作,持续加强与金口河区医保局县域对口帮扶力度。
(四)降价减负推动医保改革红利惠及群众。扎实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落地落实。今年已完成国家组织第二、三、四批(续约)、第五批、第六批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八省二区省际联盟、中成药省级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和骨科创伤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合同,完成进度平均达到95%以上,共计124万余元,200余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入了全区11家医疗机构,惠及全区近20万参保群众。
(五)高压态势保基金安全促监管工作上水平。一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累计走访各类场所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宣传海报150余张,收到举报投诉线索2条。二是加强基金监管。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违规费用2.5万元,现场检查了92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医保基金15.8万元,处理违约金15.8万元,媒体公开曝光99家次。参与省、市级交叉检查、飞检1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1家。
(六)提质增效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累计调研评估、内部研判10余场次,业务培训3场次。目前,已将16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到9个镇(街道)、92个村(社区),设置便民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于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开展医疗救助,以缓解困难群体因就医而带来的生活困难。加强区级层面在医疗救助过程中的监管力度,达到为基层工作减负的目标。为参保人提供商业性补充保险,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有效提高公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全面提升沙湾区医疗保障宣传水平。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为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
2.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总计均为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总体无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
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65.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7.51万元,下降69.9%。
3. 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 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待遇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人员类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运转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维持社会稳定。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运转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绩效完成情况:
我部门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共19项,完成14项绩效目标,5项绩效目标在2023年初完成。
聘用人员经费年初预算22.02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2.02万元,实际执行19.79万元,执行率89.88%;定额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6.57万元,实际执行16.57万元,执行率100%;非定额公用经费经费年初预算7.8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6.01万元,实际执行6.01万元,执行率100%;行政工资性支出年初预算133.7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30.77万元,实际执行130.77万元,执行率100%;在职人员单位缴费年初预算55.8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55.79万元,实际执行55.79万元,执行率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4.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4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党组织活动费用年初预算2.4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41万元,实际执行2.41万元,执行率100%;人员类补助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9.07万元,实际执行16.57万元,执行率88.05%;绩效工资、慰问费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88.28万元,实际执行88.28万元,执行率100%;征地农转非尘肺病人医疗保险年初预算2.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2.8万元,实际执行2.8万元,执行率100%;离休伤残公务员医疗费年初预算1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0万元,实际执行10万元,执行率100%;2021年存量—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0.66万元,实际执行0.66万元,执行率100%;2022年非税收入——人保健康第一批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9.98万元,实际执行9.98万元,执行率100%;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17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省级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30.07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省级资金)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91.09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年初预算0.26万元,调整后预算数0.1万元,实际执行0.1万元,执行率100%;2021存量--单位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1.23万元,实际执行11.23万元,执行率100%;2021存量--单位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1.23万元,实际执行11.23万元,执行率100%;
城乡医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83.24万元,实际执行0万元,执行率0%;
部门履职情况:
我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按时发放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保障离休人员待遇的及时享受、为部分征地农转非未到龄人员缴纳了2022年城乡居保补差部分。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按时整改和应用结果为参保人员满意度高。
(四)自评质量。
对我单位 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2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 73 分。对 19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在 90 以上的项目 14个,自评得分在 0-90 分的项目 5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二)存在问题。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相关项目科 室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 和可控性。 加强对预算的过程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完善项目在实 施过程中的管理,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4-聘用人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月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2.02 | 22.02 | 19.79 | 89.88%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02 | 22.02 | 19.79 | 89.88%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单位运转的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Y000000011490-定额公用经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7.00 | 16.57 | 16.5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7.00 | 16.57 | 16.5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单位运转的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Y000000011491-非定额公用经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82 | 6.01 | 6.0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7.82 | 6.01 | 6.0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单位运转的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1R000000055260-行政工资性支出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3.78 | 130.77 | 130.7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3.78 | 130.77 | 130.7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1R000000066964-在职人员单位缴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5.87 | 55.79 | 55.7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5.87 | 55.79 | 55.7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00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1Y000000057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公车因存在安全隐患未使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30 | 4.00 | 0.00 | 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30 | 4.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22.5 | 22.5 |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1Y000000057011-党组织活动费用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41 | 2.41 | 2.4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41 | 2.41 | 2.4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22.5 | 22.5 |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R000005771495-人员类补助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9.02 | 16.75 | 88.05%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9.02 | 16.75 | 88.0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R000006360092-绩效工资、慰问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2.28 | 82.2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2.28 | 82.2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4823659-征地农转非尘肺病人医疗保险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征地农转非人员购买2022年居保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00 | 2.80 | 2.8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00 | 2.80 | 2.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1.8 | 90 | 9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4988296-离休伤残公务员医疗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的及时享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90 | 9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5149485-2021年存量—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部分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0.66 | 0.6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66 | 0.6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单位运转的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6750323-2022年非税收入——人保健康第一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部分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9.98 | 9.9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9.98 | 9.9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单位运转的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7342760-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支付医疗救助人员相关费用,维持社会稳定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于2023年初资金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7.00 | 0.00 | 0.00% | 10 | 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7.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财政资金紧张 | |||||||||
合计 | 100 | 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7342788-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省级彩票公益金))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支付医疗救助人员相关费用,维持社会稳定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于2023年初资金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0.07 | 0.00 | 0.00% | 10 | 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0.07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财政资金紧张 | |||||||||
合计 | 100 | 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T000007345004-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省级资金)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支付医疗救助人员相关费用,维持社会稳定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于2023年初资金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91.09 | 0.00 | 0.00% | 10 | 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91.09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财政资金紧张 | |||||||||
合计 | 100 | 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Y000000259183-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26 | 0.10 | 0.1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26 | 0.10 | 0.1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10 | 22.5 | 22.5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22.5 | 2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22.5 | 22.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22.5 | 22.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2Y000005164168-2021存量--单位经费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资金已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1.23 | 11.23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23 | 11.2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维持运转的资金拨付到位。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11123T000008849551-城乡医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支付医疗救助人员相关费用,维持社会稳定 | 全年完成发放任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于2023年初资金到位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83.24 | 0.00 | 0.00% | 10 | 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83.24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财政资金紧张 | |||||||||
合计 | 100 | 0 | |||||||
评价结论 | 总体预算合理,执行及时 | ||||||||
存在问题 | 预算制定合理,资金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完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2022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沙湾区医疗救助实施项目主体为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其中,享受医疗救助的社会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依据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对区内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权益。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子补助。该项资金与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各批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
2.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市级发文,下达指标到区财政局,由财政局拨付给我单位进行医疗救助。
3.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资金共计42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万元、省级91.09万元、省级30.07万元、市级资金183.2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我局共实施医疗救助5141人次,资助重点人群参保资金199.23万元,支出救助资金372.16万元。其中,门诊(特)救助232人次,救助金额1.83万元,住院救助4909人次,救助金额370.33万元。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对区内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权益。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子补助。
3.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申报内容是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依据项目资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 4 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共421.4万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乐山市沙湾区区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预算情况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区财政,日常使用情况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上党组会汇报支出进度。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资金共计42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万元、省级91.09万元、省级30.07万元、市级资金183.24万元。
2. 资金到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资金指标已全部到达沙湾区财政局。2023年1月初到达我单位。
3. 资金使用。
该资金于2023年初用于参保支出221.6万元,“一卡通”平台发放21万,一站式救助178.8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出来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医疗救助业务依托海淀区医疗救助信息系统,采用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医疗救助审批业务需要各街镇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医保局工作人员协同办理。根据医疗救助不同业务类型,人员分工和流程分别为:
1.低保人员事后医疗救助:
办理路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街道主管部
门(民政科)----医保局工作人员。
初审环节: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查验证件,审核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如果材合格,填写审批表并签字盖章,上报到街镇主管部门(同时进行系统申报);材料不合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填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复审环节:街道主管部门(民政科)。工作职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海淀区医疗救助信息审批系统进行系统审批,并在审批表上进行签字盖章。终审环节:医保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个人业务办理科对街镇通过海淀区医疗救助审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统计医疗救助明细,报送至待遇保障科审批签字;待遇保障科负责人报至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局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由财务科拨付医疗
救助金。同时待遇保障科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党组会通报资金拨付情况。审批未通过的,直接通过救助系统进行驳回操作。
初审环节:押金减免定点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工作职
责:根据街镇开出的押金减免即时结算身份情况说明,按申
请人身份类别进行押金减免。出院时办理即时结算,并通过
救助系统向区医保局个人业务办理科提交救助申请并在审
批表上签字盖章。
终审环节:医保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个人业务办理
科通过救助信息系统对定点医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通过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统计医疗救助明细,将拨付信
息报送至局待遇保障科审批签字;待遇保障科负责人报至财
务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局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由财务科拨
付医疗救助金。同时待遇保障科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党
组会通报资金拨付情况。审批未通过的,直接通过救助系统
进行驳回操作。
2、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办理路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街道主管部门(民政科)----医保局工作人员。
初审环节: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受
理材料,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审核人填写申请表,开展
经济状况及医疗费用支出审核。受理通过的,开展调查核实,
填写审批表签字盖章,在居(村)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
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到街镇主管部门
进行审批。受理未通过的,填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复审环节:街道主管部门(民政科)。工作职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的签字盖章,报相关材料申报到区医疗保障局。
终审环节:医保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个人业务办理
科对街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将拟批准给予救助家庭的基
本情况及救助金额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
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
满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个人业务办理科统计救
助人员和金额,将拨付信息报送至局待遇保障科审批签字。
待遇保障科负责人依次报至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局主管
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科拨付医疗救助金。同时待遇保障
科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党组会通报资金拨付情况。
审批未通过的,出具《乐山市沙湾区因病致贫医疗救助
不予批准决定书》,申请材料按原渠道退回。
3.救助人员名单和拨付时间
医疗救助对象名单由区民政部门同步提交给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开发商,由系统开发商进行实时更新。区医保局依据医疗救助审批系统中的人员名单进行救助操作。救助项目时间为全年进行,社救对象就医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持相关票据申请救助,整体经办流程依托于乐山市医疗救助信息系统。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日常运行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规范医疗救助程序,优化医疗救助结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在乐山市2021、2022 年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中,发现我区医疗救助业务存在支付不到位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中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全部
完成。市、区级救助政策已全面实施,区级医疗救助程序完
善,群众反馈良好,在保障困难群体就医需求环节就医负担
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项目经济性成本控制完成救助标准不超过分类社会救助对象应享受医疗救助标准的目标值;项目效率性完成根据救助对象申请及时救助、拨付救助资金的目标;项目的有效性达到保障困难群体就医需求、减轻就医负担的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健全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接受的医疗救助对象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 80分,级别为“优”。其中,项目决策
得分为 10分、项目过程得分为10分、项目产出得分为 30分、
项目效益得分为 30 分。
(二)存在的问题。
1、资金不能实时到位,出现延迟现象
2、在资格申报、资金申报审批等前端管理流程较明确,但在资金拨付后的后端监管机制不完善,缺少对定点医疗机构、养老院及街道日常工作和资金拨付后的监督管理。
(三)相关建议。
1、做好医疗救助政策及业务经办培训工作。
2、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量把民生项目资金执行全面。
2022年离休伤残人员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沙湾区离休伤残人员实施项目主体为沙湾区医疗保障局。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进一步加强对离休伤残军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节约财政预算资金,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落实国家对此类群体人员的医疗待遇政策,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稳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年初我单位预算,由财政局拨付给我单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每年预算10万,包括离休人员、伤残军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我局共实施医疗救助10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94万元。(超出部分由上年结余支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对本离休、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老红军遗属医院就医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的及时结算,基本满足离休人员的医药开支,确保代管人员的医疗需求得到及时解决。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压力。在不断改善和提升代管人员的医疗待遇的同时提升了政府形象,总体效果令人满意,社会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申报内容是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依据项目资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 4 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共1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乐山市沙湾区区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执行。预算情况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区财政,日常使用情况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上党组会汇报支出进度。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资金共计10万元,由区财政局全额承担。
2.资金到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到位支付。
3.资金使用。
我局共实施医疗救助10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94万元。(超出部分由上年结余支付)
(四)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各专项资金项目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了项目资金过程管控,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做到医疗基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我区伤残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的稳步实施,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对离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由我局于定点医院结算财政负担部分,单位部分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持发票复印件回单位报销,对于报销发票我单位实施全方位的核查。住院核报部分的医疗费发票按照审核金额拨付,按时足额支付到位,严格按照报账、拨款的流程,确保资金使用中不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杜绝挪用、挤占的情况。
(五)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日常运行严格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区直单位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六)项目监管情况。
每年市医保派驻第三方进行基金审计,未发现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中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伤残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有效使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压力,为我市离休、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老红军提供了强有力的医疗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患者家庭减轻经济压力,社会效益良好;离休、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老红军十分满意,在党的优惠政策下,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级别为“优”。其中,项目决策
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得分为20分、项目产出得分为 30分、
项目效益得分为 30 分。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离休、伤残人员的年龄逐年增高,每年的住院人数增多,医药费也逐年在增长,医疗费支付压力增大。
2、存在部分代管人员对医疗待遇补助政策掌握不够,新出台的补助政策未能及时宣传到位,增加群众不必要的医疗费报销负担。
(三)相关建议。
加强资金监督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从而减轻医保支付压力。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