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
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25日在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增加49217万元,主要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0000万元调整为22800万元,调减720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3000万元调整为70200万元,调增7200万元。两项品迭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变。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42749万元(其中:财力性增量部分197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11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0497万元,并抵扣年初预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7800万元),三是其他调增6468万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3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600万元,减少调入资金29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160540万元调整为209757万元。新增收入对应安排支出49217万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其他重点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160540万元调整为209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详见附件1、2、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增加109609万元,主要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量955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58899万元调整为16850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对应安排支出100000万元,其他增量对应安排项目支出。支出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58899万元调整为168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实现平衡。(详见附件5、6、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增加41万元,主要为:上级资金增量4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17万元调整为258万元。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对应安排支出,支出由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17万元调整为2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实现平衡。(详见附件8、9)
(四)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新增债券101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00万元用于区教育局“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及运动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100000万元:9500万元用于区住建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6000万元用于区经开区“四川省乐山市沙湾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区住建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镇污水管网整治项目”,7000万元用于区住建局“乐山市沙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500万元用于区住建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旧城区老旧街区改造项目”,24000万元用于区自然资源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4000万元用于区农业农村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10000万元用于区卫健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8000万元用于区自然资源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全域森林提质改造项目”,8000万元用于区水务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水务提升改造项目”。
二、2023年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至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8859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93000万元的84.79%,同比下降2.72%。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4947万元,占年初预算30000万元的49.82%,同比增长1.40%;非税收入实现63912万元,占年初预算63000万元的101.45%,同比降低3.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15009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50040万元的76.65%,同比增长28.99%。(详见附件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至8月,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8560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45000万元的41.24%,同比增长45.7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126万元,同比增长42.89%。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7176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45551万元的235.29%,同比增长71.5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5717万元,同比增长103.04%。(详见附件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至8月,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0万元,支出实现0万元。(详见附件13)
(四)上级补助资金变动及安排情况
1至8月,上级下达我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898万元,扣减年初已经列入预算的部分转移支付23723万元、财力性增量部分197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11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0497万元,剩余146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按照《预算法》规定,不列入调整预算,将及时按规定安排使用。上级下达我区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35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不列入调整预算,将及时按规定安排使用。
(五)政府债务工作情况
1至8月发行新增债券101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3449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0560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39300万元),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六)预备费动用情况
1至8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动用预备费总计847万元,主要用于对医保的补助、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项目、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和应急抢修项目等。(详见附件14)
三、1至8月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收入。加强常规税源征管,用好税费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好相关部门协调作用,规范税收收入行为,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依法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千方百计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和资源,加大政府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
(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先急后缓保重点,优先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原则,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除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重大事项以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今年认真组织实施19项民生工程,我区共投入区级资金1709万元,目前民生工程进展顺利,资金运行良好。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按照“谋划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原则抓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及债券申报发行,我区2023年已发行专项债项目10个,累计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发行一般债项目1个,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00万元。严格执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制度,全力以赴解决专项债项目存在问题,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制定《乐山市沙湾区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汇编》,全面深入学习把握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内涵和要求,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调整与变化,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督促重点部门加大本条线、本系统出台的政策研究,大力争取上级资金。
(四)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编入财政预算,确保用于偿债的区级预算资金不低于当年财力的5%,2023年1至8月到期政府债务15755万元,均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2023年1至8月到期应付利息6668万元,均已通过安排年初预算支付,无任何实质性违约。
(五)做好“三农”发展财政保障。聚焦乡村振兴,构建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23年1至8月以来拨付涉农资金11855万元,全力保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星级园区奖补等涉农项目。
(六)强化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建立企业项目台账周报制度,对企业各类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企业公开招采审查制度,对企业每笔公开招采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企业财务运行情况月报等制度,按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要求,强化效益考核。完成2022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及企业领导人员目标考核。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推进企业实体化经营转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修订完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国企经营业绩同国企领导人员薪酬升降、职务任免等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制度。
与此同时,财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经济新增长点匮乏,已有经济增长点后劲不足;二是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给我区“三保”保障造成较大压力;三是部分单位绩效管理理念树立不够牢固,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现象;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偿还压力增大;五是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转型较慢且债务负担较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和财政工作既定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为新时代新征程乐山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做好财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收入管理,做大财政“蛋糕”。在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狠抓收入,应征尽征、堵塞漏洞,缓解财政收入下滑压力。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对全区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
(二)保障“三保”支出,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加强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科教文卫、创业就业等方面重点领域投入,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功效。
(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围绕专项资金和全区性专项经费、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重点领域,严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日常监控管理,防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严格履行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四)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从源头治理控增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储备债券项目,提高储备项目通过率。常态化监测防范债务风险,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附件:
1.2023年沙湾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2.2023年沙湾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3.2022年沙湾区调整预算项目表(一般公共预算)
4.2023年沙湾区1至8月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明细表
5.2023年沙湾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6.2023年沙湾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7.2023年沙湾区调整预算项目表(政府性基金)
8.2023年沙湾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9.2023年沙湾区调整预算项目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0.2023年沙湾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11.2023年沙湾区1至8月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
12.2023年沙湾区1至8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13.2023年沙湾区1至8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14.2023年沙湾区1至8月预备费安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