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财政局部门(单位)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税、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2年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财政部门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原则,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科学合理预计收入预算;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树牢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努力做到民生保障当期可承受,将来可持续,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沙湾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和沙湾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84.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2.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4.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84.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3.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56万元,专项支出76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4.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财政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98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68.7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7.52万元,占85.46%;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2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19.39万元,占1.9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2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2.73,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费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年预算支出为326万元,主要用于本科目安排的相关预算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支出为79万元,主要用于本科目安排的相关预算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9.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05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主要有项目结算审核、跟踪服务委托业务、政采云平台维护费、国有资产评估委托业务费、绩效管理系统软件委托业务费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区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本年未预算因公处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工作接待。
3.本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5.06万元,增长3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区财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56.5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56.56万元,主要为全区财经网、各项财政软件的建设运行维护费项目、财政事业运行项目、ppp项目法律咨询服务费和财务咨询服务费、财政评审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区级项目、区级国有资产评估中介费、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村级账务核算及维护费及|、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区级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但必须保留名词解释这一项)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