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83/2022-00007
  • 主题分类:
    61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10-28
  • 文号:
  • 关键词: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内容描述:
    目录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第四部分附件第五部分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问题调查研究。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配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畜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落实中央、自治区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自治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本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加强种畜禽的管理。负责研究制定牲畜品种改良计划,指导协调全市畜禽育种、改良,管理种畜种禽(蛋)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畜禽品种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结合本市畜牧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广泛推广优良畜种。组织实施全市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开展种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权限内核发兽药经营(不含生物制品)许可、饲料经营许可。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防灾基地建设、对口扶贫开发、牧民定居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动态增加脱贫人口12人,动态减少脱贫人口196人,全区2557户6177名脱贫人口,未发生“漏测失帮”和规模性返贫。投入专项资金4586.7万元,完成建设项目80个,太平镇绿化村申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全区292户843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收入稳定,脱贫人口就业总体稳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2448人,完成市下年度目标任务的104.3%。注册“四川扶贫”公益品牌用标企业8个,申报“四川扶贫”公益品牌产品5个,销售额339.3万元,兑现防返贫致贫基金24户16.8万元,落实社会帮扶资金160万元,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184户4701万元。


(2)申报省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市级先进镇1个、示范村6个,踏水镇柏林村创建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2616户,完成17个村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任务,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00%,累计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43个,水美新村11个。


(3)全区耕地保有量19.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6.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4.6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4.5万亩,粮食产量保持在5.23万吨以上,建成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13个,生猪存栏量9.4万头,出栏量12.5万头。全区种植中药材6.26万亩、茶叶4.77万亩、林竹59.3万亩、果蔬4.6万亩,太平镇成功申报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镇,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新认定区级园区3个,获评市级园区1个;编制竹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成立竹农协会。开展7个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集体经济总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组建区级农村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形成全区“三资”管理新模式,核实村(社区)级、组级集体资产总额5.03亿元。加强宅基地管理,2021年度审批宅基地65宗、审批面积8120平方米。新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家,注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10个,创建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农担贷”累计发放贷款1.495亿元,涉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29户,带动惠及贫困户1480户。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030.93万元、支出总计17030.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557.14万元,下降38.27%,支出总计减少10557.14万元,下降38.2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1.png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7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94.51万元,占90.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0.58万元,占9.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2.png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7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72万元,占9.26%;项目支出12440.87万元,占90.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3.png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30.93万元、支出总计17030.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557.14万元,下降38.27%,支出总计减少10557.14万元,下降38.2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4.png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929.74万元,增长76.37%。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5.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89.98万元,占1.6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07万元,占0.2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1073.21万元,占97.2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8.25万元,占0.78%。


         6.png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84.51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53.5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25.8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432.6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0.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支出决算为171.1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支出决算为1640.7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合作经济(24):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344.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4.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2542.7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5. 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1):支出决算为157.6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6. 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4154.8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7. 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01):支出决算为142.1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8. 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9. 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支出决算为219.5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0. 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格补贴0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99):支出决算为147.2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1. 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支出决算为553.7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2.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88.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100.00%,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万元,占54.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万元,占45.8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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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计减少3.32万元,下降38.8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5月我单位划拨一俩车到综合执法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2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总计减少8.18万元,下降64.90%。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公务接待确实减少,因此较去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8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51万元,与2020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减少45.75万元,下降25.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扑杀补助项目、沙湾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世纪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死亡伤残抚恤等以外的其他优抚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行政单位方面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用于农业用于稳定农民收入的补贴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业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业用于农村合作经济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业用于农田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用于水利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扶贫用于其他扶贫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3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各级财政对目标价格补贴的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其他农林水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股、农村改革股、产业发展股、乡村建设股、乡村振兴股。直属单位分别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沙湾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领域、“三农”、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扶贫开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扶贫开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开展贫困人口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工作人员政策培训。负责扶贫开发信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宣传。协调和指导全区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行政人员24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退休人员6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收入17030.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7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55.77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3.07万元,城乡社区收入613.36万元,农林水收入1028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25万元,其他支出收入382.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支出13710.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656.9万元;资本性支出9580.6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2021年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完成。


2.执行管理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通过均衡预算安排支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和上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单位工作都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其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出现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按照区财政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了自评公开工作,对评价结果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与质量。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区财政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关于沙湾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乐沙财政监〔2020〕13号)文件相关规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拨付滞后。


2.未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执行,资产报表内容填报不完整,固定资产台账,部分资产信息不全,无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等内容。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项目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扑杀补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由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全周期合法合规。


2.2019年,我区部分乡镇出现生猪异常死亡,为有效遏制疫病的蔓延扩散,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我区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组织力量对原碧山乡等高风险地区的生猪采取了强制扑杀措施,确保了疫情的有效控制。全区总计扑杀生猪19399头,涉及8个乡镇,涉及农户1359户。为切实做好生猪生产恢复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尽力挽回养殖户经济损失,恢复生猪生产能力,实现生猪生产保供稳价,我局制定了《沙湾区2019年恢复生猪生产落实养殖补偿实施方案》,并经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报经区委同意。项目所需资金在区农业农村局年初预算2019年疫情防控期间扑杀生猪补助100万元中安排,并从区农业农村局现有项目中调剂了50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健全,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开支范围符合项目目标,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区政府设立政府生猪生产恢复补偿资金,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补偿工作,对养殖户2019年因动物疫病防控由政府组织集中扑杀的生猪予以补偿,进一步做好我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尽力挽回养殖户经济损失,快速恢复生猪生产能力,实现生猪生产保供稳价。


2.于预算年度内实施。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自评表-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等。


按照要求,本次对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人员主要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检查、问卷调查、访谈、实地勘察等资料收集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以及整体效益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沙湾区实际,设置了 “生猪存栏恢复率”、“猪肉产品保供稳价”“生猪疫病防控”等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与项目高度相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应补偿资金326.227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了100万元,并从我局现有项目中调剂了50万元,共计150万元。


2.资金到位。


该项目应补偿资金326.227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了100万元,并从我局现有项目中调剂了50万元,共计150万元。资金到位69.75万元,到位率45.98%。


3.资金使用。


2021年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9.752万元,实际支付资金占2021年到位资金的46.5%,占该项目应补偿资金的21.38%,资金均用于发放扑杀补助,标准均按照《沙湾区2019年恢复生猪生产落实养殖补偿实施方案》执行,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事前经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审议,并报区委同意,获得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印发了《沙湾区2019年恢复生猪生产落实养殖补偿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实施。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扑杀猪只种类、数量、重量、扑杀时间、政策性保险是否处于保险观察期未生效、是否未购买政策性保险、分散掩埋数量的认定,负责依据本实施方案测算每户扑杀养殖户补偿金额,建立“一户一档”;政府组织集中扑杀生猪获得了保险公司赔付的数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负责提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测算好的分户清册经养殖户签字确认后进行分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明细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报区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将所需资金划拨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的方式拨付至相关养殖户。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监督抽查等工作,加强补偿资金的监管。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由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全周期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政策法规股的支持指导下,在委机关各股室(中心)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重点评价”四个主要环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涉及的养殖户户数,扑杀生猪数量、大小、种类,补助金额等数据收集均已完成,项目已全部完成,目前等待财政筹集资金进行兑付,2021年已拨付69.752万元,待支付256.47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区利用项目补助资金,鼓励养殖户抚养、扩养,增强养殖信心,全面完成生猪存栏6.36万头的目标任务,2021年末生猪存栏达到9.44万头,猪肉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回落到常年水平,2021年全区未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养殖户对该补助政策也很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迟迟不能全部到位,已经拖了3年了,容易出现社会矛盾,出现养殖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在2022年将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9.png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沙湾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由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全周期合法合规。


2.乐山市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下达我局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项目方案于2021年12月21日经沙湾区十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局理定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实施。


3.项目实施单位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机构设置健全,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规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资金开支范围符合项目目标,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提升已脱贫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产业发展运输难题,降低农业发展成本,促进群众增收,有利于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尽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于预算年度内实施。


3.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方案申报内容与实际具体实施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自评表-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等。


按照要求,本次对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人员主要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检查、问卷调查、访谈、实地勘察等资料收集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以及整体效益等方面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方案申报内容与实际具体实施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为区级配套资金,由区级财政自筹资金1500万元,已按规定及时全额到位,项目为报账制,项目完成后在财政直接报账。


2.资金到位。


该项目资金为区级配套资金,由区级财政自筹资金1500万元,已按规定及时全额到位,项目为报账制,项目完成后在财政直接报账。


3.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按照设计组织施工,按照项目质量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提供评审结算报告),项目启动后,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实施单位可申请预拨30%的启动资金,财务部门依据验收报告或评审结算报告进行结算报帐。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年度资金分配结果、项目库、资金项目计划等内容。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公示公告。我区对所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进行了公告公示,同时结合村务公开栏和镇(街道)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将项目、补助资金及受益贫困户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从下至上”全方位的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由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时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全周期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政策法规股的支持指导下,在委机关各股室(中心)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和重点评价”四个主要环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道路硬化补助178.2万元、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补助217万元、产业发展15万元、人居环境改善补助219.03万元、安全饮水提升补助85.325万元、渠堰塘蓄水池整治43万元、场镇建设补助212.5万元、其他项目补助529.945万元。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衔接资金用途未突破管理办法。产业类项目有明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础设施类项目质量达到相应标准、制定了后续管护办法;往年项目持续有效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结合的原则,在脱贫户项目过程中,确保长短结合,短期效益解决目前的问题,长期效益解决长远的问题,实行“长、短”一体。要建立长期与短期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只注重目前不顾长远效益的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推动缓慢,由于项目批复较迟,在跨年度项目实施程序上较复杂,导致项目推动缓慢。


(三)相关建议。


1、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加快项目施工进度。


2、系统谋划科学论证项目,生成一批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一到位,项目就能开工建设。


附表: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8.png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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