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镇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镇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镇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镇政府、镇政府办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研究镇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镇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建议,报镇政府领导审批;根据镇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决策;联系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镇政协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2.根据镇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镇政府领导和镇政府机关提供服务;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指导办公室管理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3.负责全镇信息公开和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镇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及镇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督促和指导民生工程。协助镇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负责镇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办理镇(市)长热线。承办镇政府和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学习、提素质,武装理论强思想。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区党代会精神,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6次,集中宣讲26次,编排“六中全会暖人心”三句半,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二是献礼建党百年。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表彰优秀个人15人,先进党组织2个,拍摄“建党百年-对党说句心里话”宣传片,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89枚,激发党员荣誉感;三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4期,知识竞赛2次,为群众办实事55件。迎接市委第二巡回指导组深入调研。
2.抓载体、促提升,党建引领聚合力。一是做大乡村振兴优势。持续发力“一带三园区”建设,创建四峨山“高山水稻+生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祝村创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四峨山村入围四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迎接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二是做活基层治理机制。深化“326”工作法,实现三治互融互促,创成全省基层治理示范镇和全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镇,四峨山村荣获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三治融合》工作经验在乐山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月报刊发;三是做优社会事业环境。常态化推进农村“五清”行动,让“摆顺扫干净”成为群众生活习惯,全面完成疫情防控、防汛减灾等工作,迎接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交叉检查。
3.抓责任、强担当,建强组织筑堡垒。一是扛起主体主责。梳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35项,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2次,开展巡查4次,查摆整改问题10个。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全年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7次;二是夯实组织建设。圆满完成换届工作。推进“一村一社一街一廊”党建挂图作战项目建设,完成葫芦社区、祝村阵地亲民化改造。动态储备后备力量20名,发展党员10名,择优选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4人。三是壮大集体经济。申报中省项目2个,发展大米、猕猴桃等集体产业8个,做大做强“四峨印象”大米和“红心源”猕猴桃品牌,整合资源打造四峨梯田原生态农耕研学项目,全年预计村均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
4.抓纪律、明规矩,从严治党转作风。一是从严压实责任。差异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听取专题工作报告4次;二是从严监督管理。紧盯项目建设、惠民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三是从严执纪问效。积极开展“五个一”走亲解忧连心主题活动,发放连心卡2775张,召开百姓评政坝坝会30余场次,收集解决群众诉求74条。全年给予党纪处分2人,书面诫勉1人,批评教育5人。
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08.49万元、支出总计1608.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29.06万元,增长49.01%,支出总计增加529.06万元,增长49.0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5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54万元,占86.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0万元,占13.9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9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49万元,占72.11%;项目支出387.75万元,占27.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8.49万元、支出总计1608.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29.06万元,增长49.01%,支出总计增加529.06万元,增长49.0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87.62万元,增长30.5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84.51万元,占39.38%;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13万元,占0.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00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0.72万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50万元,占1.3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6.10万元,占16.7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14.40万元,占33.6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7.89万元,占3.8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0.2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92.4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169.4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工会事务(06):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4.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00.7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5.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6. 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7.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3.7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8.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28.7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9. 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3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0. 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1.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47.8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4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51.5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计增加2.67万元,增长267.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用车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总计减少7.46万元,下降72.39%。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减少57.52万元,下降30.50%。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安全员经费、网格员经费、公共运行维护费、集镇管理费等4个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信访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进修及培训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馆支出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世纪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死亡伤残抚恤等以外的其他优抚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基本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的工作经费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残疾人保证金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对其他扶贫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农村危房改造的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其他支出。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对国防动员的民兵相关支出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对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指对地震事务中地震预测预报相关支出。
5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对自然生态保护中生态保护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有5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葫芦镇政府主要职责,我镇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财政所。
(二)机构职能。
沙湾区葫芦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政保障与基本职能,以乡村振兴为工作核心,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领导职数11名。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4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在编18人,事业在编20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沙湾区葫芦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608.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0.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7.9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安排支出预算139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3万元;文化和旅游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支出366.1万元;农林水支出支出4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预算管理。
认真按照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有关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年全镇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预算,编制2021年预算1608.49万元。通过预算为党委、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2.执行管理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通过均衡预算安排支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我单位2021无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和上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单位工作都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镇严格执行财政分类改革政策,细化镇财政预、决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管理监督专项资金收支使用,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全镇财政正常运转。
镇领导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切实落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大公用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我区控制“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
我镇财政所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专项资金监管、服务承诺、计算机管理、所长首问责任等基础制度,全部公开上墙,并严格执行。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确定了所长、会计、出纳等岗位工作职责,并公开上墙。建立了惠民补贴服务流程,财政补贴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收支公开和预算公开制度,坚持财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并建立廉政建设制度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理财,依法办事。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5.42分。
葫芦镇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1.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2.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
3.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滞后。如安全员经费、集镇管理经费、公共运行维护费等经费。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及单位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政策学习,深入了解绩效评价各项指标含义,联系实际,提高财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自评等的学习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继续规范财务台账建设和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在指标数内支出,加强预算计划执行力度和规范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其中: 财政拨款 | 其中: 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
(注:有两个及以上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