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乐沙委发〔2019〕1号)和《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沙委办(2019) 3号),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乐山市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职能。
区市场和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4.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5.负责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11.依法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
1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申报工作。
15.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
16.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等工作。
1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等。
18.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反垄断相关工作。
19.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实服务文章,服务效能再提升
一是质量强区稳步推进。制定了“沙湾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工业企业安全质量监管,落实对标提升质量、首席质量官等培训,开展计量资质认定检查,指导企业争创首届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品质”质量品牌;继续深化沙湾“川佛手”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顺利完成中期评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指导16户民营企业完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各类工业经济主体通过动产抵押融资11.5亿元。
二是商标品牌“增量提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成立沙湾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工作,编制完成沙湾区“十四五”|‘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初稿。截至目前,我区有效发明专利10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为940件,新增注册商标131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地标1件)。已经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目前,正在培育“沙湾川佛手”“沙湾柔毛淫羊藿”2个地理标志商标,已获得政府批文,正在申报中。
三是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实施放心舒心“N+1”示范工程,深化景区创建工作,正在打造凤凰路示范街区。畅通12315维权平台,妥善快速处置消费纠纷。今年共处置消费投诉238件,群众满意度100%。深化“诉转案”机制,移交案源至区综合执法局5件。
四是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公共品牌名称491个、图形LOGO230个,最终以“文沫秀沙”名称向上申报。培育“草坝滋味”等特色集体经济品牌4件;指导注册沙湾区集体经济20强联盟商标、文旅商标“沫若戏剧小镇”文字及图形;引导发展食品加工业,对谭坝佛手柑、四峨印象大米、宏福食品、太平豆腐干等取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全程指导,多次邀请市局专家实地帮扶。
2、守牢安全底线,安全事故零发生
一是守住疫情防控市场监管阵地。重点抓好餐饮、药店、农贸市场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川冷链”平台应用,现已有78家冷链经营户进入平台。在嘉农镇新园村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库。对全区28个冻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应急演练2次,提升应急防控水平。全年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在全市率先开展疫情红黑榜制度,共发布红黑榜7期,其中红榜20户,黑榜23,责令两户拒不整改的商户停业整改。
二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40 余次。落实培训考核,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完成食品经营许可企业分险评定10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实现5家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年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区共有特种设备1200余台(套),全部纳入监管,建立监管台账,40余家规上企业制定了责任清单。指导德胜钒钛集团等企业打造“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协助罡宸不锈钢公司、乐山中医院等解决难题3个;开展“创安2021”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等,全面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体系建设,共检查了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36台,起重机械170台,电梯42台、压力管道6287米,下达《安全指令书》1份,消除隐患7处。
四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和首席质量官制度。全区共有35家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管理方法,企业参与标准制修23个,7名企业骨干人员参与质量官任职培训并获证。今年,配合省市局以及自主开展抽检523批次。
五是守住药品安全底线。积极开展示范建设,打造正清药店党建示范店1个,福禄镇药品经营企业示范一条街。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1药品安全”子行动、中药饮片、儿童化妆品、含兴奋剂药品等专项检查,强化流通环节药品监管和疫苗监管,完成药品抽验49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8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7例,均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3、创新监管方式,“互联网+监管”显成效
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省级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区,探索智慧监管模式,自主研发“阳光智慧小作坊”“风险分级”“价格公示”等监管系统,对全区84家小作坊实施整体提升,目前已共完成改造52家,搬迁15家,关停转17家,经营者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00余万元。全市食品小作坊现场将在沙湾召开。
开展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积极争取全市母婴店整改提升试点项目,按照“一网二站三合法四规范五提升”思路,升级改造母婴店20家(示范店6户、诚信店14户),全面完成了特殊食品专柜整治和“微型科普站”“微型消费维权站”两站建设,20户母婴店均按要求购置电视,启用了电子公示系统。全市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提升现场会在沙湾召开,省食品经营处对沙湾区母婴店治理提升成效给与高度肯定。
开展“明码标价”价格示范街试点工作。选择沙湾区凤翔路,利用电子系统实现“可视化”明码标价。目前,示范街40户商户电子显示屏已经安装完毕、系统录入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开展“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建设行动。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探索,通过打造以“一平台、两终端、六系统”为支撑的“136掌上食安”智慧监管体系(基于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1个平台,立足于监管人员、服务对象、社会大众3个终端,配套“互联网+乡村宴席”、“互联网+风险分级”、“互联网+阳光智慧小作坊”、“互联网+特殊食品”、“互联网+价格公示”、“互联网+防疫抽考”等6个软件系统),织就了一张面向社会大众、覆盖“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全主体的食品安全防控网络,开启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沙湾模式”。
4、夯实基层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
同时,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卫创文、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加强自我管理,落实创卫和疫情防控举措。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价格执法、春雷行动等,移送案件线索28件。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组“回头看”督查、省市粮食领域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洁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市、区纪委《通报》8次、班子成员观看《越界》等警示教育片1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组建设立。组建前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下属2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内设9个股室,设置6个派出机构,2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无纳入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00.69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总计1066.1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34.51万元;本年支出1048.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2.47万元。与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70.6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了270万元,降低了18.36%;支出减少了270万元,降低了18.3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减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相应减少。
图1: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决算-总计栏,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6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6.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4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04万元,占89.11%;项目支出114.18万元,占1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00.69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470.6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了270万元,降低了18.36%;支出减少了270万元,降低了18.3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内新增项目减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相应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1048.22万元的100%。与2020年的支出1185.0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136.83万元,降低了11.5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91万元,占80.6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49万元,占10.25%;卫生健康支出23.58万元,占2.2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72.24万元,占6.8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8.2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其中: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7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完成预算29万元的5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一、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纪委、财政的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第二、严格把关,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80万元,占8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万元,占14.8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计划中没有出国(境)安排计划;实际工作中,也没有该项支出发生。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完成预算24万元的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决算数17.13万元减少了3.33万元,降低了19.44%。主要原因是:因综合执法改革,我单位的公务车移交了2辆给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的2.55万元减少了0.14万元,降低了5.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纪委、财政的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3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1.1万元;二是其他区县局食品、药品、消费维权、质量提升、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等监管工作交流接待费0.83万元;三是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抽检、消费维权、质量提升、商标广告等执行任务接待费0.4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3 万元,比2020年减少43.47万元,下降38.30%。。主要原因是:首先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次领导和局办公室人员严格把关,切实减少没有实质意义的公务支出;第三财务人员主动作为、压缩开支,减少了不必要浪费。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食用农产品抽检等委托业务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评价较好,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虽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但执行力度有所欠缺,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三是科技、制度创新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允许前提下主动创新;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幼儿保教费、高中学费(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用于保障沙湾区教育局(本级)日常运转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10.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保障沙湾区教育局(本级)完成管理事务的支出。
1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除上述支出之外的一般支出。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全区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全区初中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资助区境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的项目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指用于全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其他支出。
1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指用于保障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对退休人员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用于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保缴费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为在职公务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根据财政局的安排用于全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项目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沙湾区教育局(本级)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组建设立。组建前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9个股室,设置6个派出机构,2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区市场和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综合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12.依法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申报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
17.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等工作。
18.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等。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反垄断相关工作。
20.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总共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7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49人(行政人员42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资金共收入10,661,845.18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253748.02元,项目支出收入1,408,097.1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资金支出共10,482,215.89元,其中基本支出9,340,433.73元,项目支出1,141,782.16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财政局的预算编制时间及时编制预算,按时完成基础和项目库的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人大审议后没有要求修改。整体绩效目标完整、合理反映了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全年预算资金没有结余,没有超支,中期也没有进行调整。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全年能耗与上年相比均没有增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均没有超过上年数和预算数。全年没有结转结余,也没有应返还额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没有政府性债务。本单位无非税收入。对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采购严格按照采购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编制了单位内部控制手册。按内部控制的要求办理经济业务。对预算进行了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指标体系逐一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较好。
(四)整体绩效
一、做实服务文章,服务效能再提升
一是质量强区稳步推进。制定了“沙湾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工业企业安全质量监管,落实对标提升质量、首席质量官等培训,开展计量资质认定检查,指导企业争创首届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品质”质量品牌;继续深化沙湾“川佛手”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顺利完成中期评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指导16户民营企业完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各类工业经济主体通过动产抵押融资11.5亿元。
二是商标品牌“增量提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成立沙湾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工作,编制完成沙湾区“十四五”|‘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初稿。截至目前,我区有效发明专利102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为940件,新增注册商标131件(其中驰名商标1件,地标1件)。已经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目前,正在培育“沙湾川佛手”“沙湾柔毛淫羊藿”2个地理标志商标,已获得政府批文,正在申报中。
三是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实施放心舒心“N+1”示范工程,深化景区创建工作,正在打造凤凰路示范街区。畅通12315维权平台,妥善快速处置消费纠纷。今年共处置消费投诉238件,群众满意度100%。深化“诉转案”机制,移交案源至区综合执法局5件。
四是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培育区域公用品牌,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公共品牌名称491个、图形LOGO230个,最终以“文沫秀沙”名称向上申报。培育“草坝滋味”等特色集体经济品牌4件;指导注册沙湾区集体经济20强联盟商标、文旅商标“沫若戏剧小镇”文字及图形;引导发展食品加工业,对谭坝佛手柑、四峨印象大米、宏福食品、太平豆腐干等取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全程指导,多次邀请市局专家实地帮扶。
二、守牢安全底线,安全事故零发生
一是守住疫情防控市场监管阵地。重点抓好餐饮、药店、农贸市场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川冷链”平台应用,现已有78家冷链经营户进入平台。在嘉农镇新园村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库。对全区28个冻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应急演练2次,提升应急防控水平。全年未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在全市率先开展疫情红黑榜制度,共发布红黑榜7期,其中红榜20户,黑榜23,责令两户拒不整改的商户停业整改。
二要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40 余次。落实培训考核,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完成食品经营许可企业分险评定10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实现5家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年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区共有特种设备1200余台(套),全部纳入监管,建立监管台账,40余家规上企业制定了责任清单。指导德胜钒钛集团等企业打造“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协助罡宸不锈钢公司、乐山中医院等解决难题3个;开展“创安2021”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等,全面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体系建设,共检查了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36台,起重机械170台,电梯42台、压力管道6287米,下达《安全指令书》1份,消除隐患7处。
四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和首席质量官制度。全区共有35家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管理方法,企业参与标准制修23个,7名企业骨干人员参与质量官任职培训并获证。今年,配合省市局以及自主开展抽检523批次。
五是守住药品安全底线。积极开展示范建设,打造正清药店党建示范店1个,福禄镇药品经营企业示范一条街。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1药品安全”子行动、中药饮片、儿童化妆品、含兴奋剂药品等专项检查,强化流通环节药品监管和疫苗监管,完成药品抽验49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8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7例,均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三、创新监管方式,“互联网+监管”显成效
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省级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区,探索智慧监管模式,自主研发“阳光智慧小作坊”“风险分级”“价格公示”等监管系统,对全区84家小作坊实施整体提升,目前已共完成改造52家,搬迁15家,关停转17家,经营者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00余万元。全市食品小作坊现场将在沙湾召开。
开展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积极争取全市母婴店整改提升试点项目,按照“一网二站三合法四规范五提升”思路,升级改造母婴店20家(示范店6户、诚信店14户),全面完成了特殊食品专柜整治和“微型科普站”“微型消费维权站”两站建设,20户母婴店均按要求购置电视,启用了电子公示系统。全市母婴店特殊食品规范提升现场会在沙湾召开,省食品经营处对沙湾区母婴店治理提升成效给与高度肯定。
开展“明码标价”价格示范街试点工作。选择沙湾区凤翔路,利用电子系统实现“可视化”明码标价。目前,示范街40户商户电子显示屏已经安装完毕、系统录入正在有条不紊开展。
开展“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建设行动。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探索,通过打造以“一平台、两终端、六系统”为支撑的“136掌上食安”智慧监管体系(基于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1个平台,立足于监管人员、服务对象、社会大众3个终端,配套“互联网+乡村宴席”、“互联网+风险分级”、“互联网+阳光智慧小作坊”、“互联网+特殊食品”、“互联网+价格公示”、“互联网+防疫抽考”等6个软件系统),织就了一张面向社会大众、覆盖“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全主体的食品安全防控网络,开启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沙湾模式”。
四、夯实基层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
同时,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卫创文、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加强自我管理,落实创卫和疫情防控举措。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价格执法、春雷行动等,移送案件线索28件。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组“回头看”督查、省市粮食领域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压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洁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组织集中学习市、区纪委《通报》8次、班子成员观看《越界》等警示教育片1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我局认为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全面完成,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点项目的完成。就财务方面,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三公”经费有所下降。大部分项目都制定了方案,基本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二)存在问题
1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单位对财务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
2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3部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执行有点滞后,有些资金拖到第二年才支付。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能及时安排项目资金,按照工作总体安排和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