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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58105/202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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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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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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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单位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名词解释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省委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1、负责全区党的

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省委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区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实职副县以上退休干部工作。

8、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9、承担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委老干部局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委组织部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建党百年、集中换届、乡村振兴、园区建设、改革“后半篇”,对标对表、务实落实。

1、聚焦“圆梦百年”,实施党建十大行动。

2、聚焦“集中换届”,深化干部三项治理。

3、聚焦“才汇沫水”,开展人才三个行动。

4、聚焦“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组工队伍。

二、单位概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属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未独立预算),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乐山市沙湾区委党员教育中心、乐山市沙湾区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31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79.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9.6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1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4.88万元(人员经费255.22万元,公用经费69.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94.7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党员教育中心、干部档案中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全区干部、党建、人才等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1020.80万元。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同时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69万元,占94.24%;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7万元,占2.17%;卫生健康支出11.31万元,占0.8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占2.7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7.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99.99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同时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沙安排指导工作等。

3.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单位不做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9.6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9.55万元,增长39%。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19.6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94.77万元,主要为村(社区)干部保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干部人才人员经费、干部工作经费、困难党员关爱帮扶、人才工作经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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