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164/2022-00005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22-09-20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
  • 内容描述:
    目  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四)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附件1: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附件2:发改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

附件3:发改局科技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4:发改局粮食挂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5:发改局粮食预目支出效目标表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

(2)、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拟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规划。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工作,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全区项目管理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管理全区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审批、制定、调整管理权限内商品、服务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管理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信息服务、价格认证、价格调整听证、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等工作。

7)组织拟定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8)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0)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1)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1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领域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储备粮油管理、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及政策性用粮的供给;拟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全区粮油购、销、存行业管理;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粮油、仓储设施及生产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4管理全区发展改革、科技经费及上级拨付的发展改革、科技专款。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引进和管理。

15)统筹管理全区科技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科技培训、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工作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大研究课题;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库和科技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16)主管全区科学技术创新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引导、扶持、发展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管理乡镇的科技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工业和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全区科学技术成果的登记、评审及组织鉴定工作,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推荐。

17)主管区内技术市场交易工作处理技术交易纠纷,拓宽技术市场;协调和指导科技开发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集中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发展和管理科技示范点、示范户。

18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前谋划明年经济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谋划工作思路,综合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结合沙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度思考和谋划,切实将明年经济工作谋准、谋实,尽快将《2022年沙湾区经济工作建议》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

(二)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密切跟踪地区生产总值、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工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抓住数据上报、反馈时间节点,切实加强与统计局及交通局、商务局、财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全区经济运行各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深入挖掘和利用统计数据,找准问题关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大力提倡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督促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务、公共机构等6大重点领域分头抓好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完成节能降耗市下目标。

(四)做好项目包装和对上争取资金。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变化动向,加强对国家及省、市扶持政策及投资方向的研究,配合各部门做好项目包装工作,继续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政策。

(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认真梳理投资项目,抓好项目投资和入库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省、市重大项目和区列“挂图作战”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明年目标任务。

(六)启动2022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财政资金预算范围内,力争安排100万元区级项目资金,用于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奖补、平台创建奖补、成果转化、乡村振兴。    

(七)实施主体培育工程。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平台建设,培育企业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发挥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体作用。抓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工作

(八)做好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做好价费管理工作,加强涉农、涉企、教育收费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定价程序,认真做好定价工作,做到不越权定价。继续做好制定沙湾区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供水价格工作。

(九)做好粮食安全监管工作。一根据乐山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2021年度县(市、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完成我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二是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及储粮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做好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和调拨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不独立核算的其他事业单位2主要包括:沙湾区价格认证中心,沙湾区价格监测中心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改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发改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806.78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6.78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6.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9.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万元,专项支出434.6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6.78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发改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6.78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82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60万元,占52.63%;科学技术支出74万元,占9.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4万元,占5.61%;卫生健康支出11.93万元,占1.48%; 城乡社区支出39.56万元,占4.90%; 住房保障支出36.86万元,占4.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4.60万元,占21.64%; (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2)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7.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发展与改革事务开展发改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2年预算数为97.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6.46万元,主要用于价格定价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73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预算对事务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缴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22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方面的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基金预算的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基金预算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管理方面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84.5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本金利息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款): 储备粮油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48.1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储备粮费息补贴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款):储备粮(油)库建设 (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储备库建设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款):应急物资储备(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方面对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78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3-1),其中:

人员经费30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发改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9.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8.44万元。主要是因为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5万元,创卫工作专项支出2.87万元,环境提升工程4.56万元,易地搬迁中介费7.13万元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发改局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3-3)

发改局部门(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8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根据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67.80%。主要原因是争取资金项目公务接待增加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公务活动的各项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持平4.30万元,增长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活动用车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发改局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16.48%。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发改局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发改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发改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06.7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主要为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目84.5万元粮食储备费息补贴项目48.1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目7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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