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MB1A41225/2022-00002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沙湾区红十字会
  • 发布日期:
    2022-09-16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
  • 内容描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部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面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应急救护培训。做好“三献”工作。争取“生命接力·救在身边”项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三献”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我捐献,我健康,我快乐”的社会氛围,力增全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有明显增加。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保留工作,力争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血样采集年度新增20人份。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质量。做好人道救助救援工作。拓展筹资渠道。争取上级红会和区财政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博爱家园”“红十字救在身边”“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传统品牌项目。搞好项目包装策划,参与腾讯“99公益日”等网络筹款活动,继续扩大社会筹资,提高筹资能力,全区社会筹资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捐赠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内设机构1个,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5.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5.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做好人道救助救援工作。持续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做到精准救助。落实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关怀工作机制,对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对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家庭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实施人道慰问。加大宣传培训实施国家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开展“见证成长”主题关爱活动,力争救助大病儿童人数逐年增长。积极争取各级红十字会支持,为公益项目在沙实施创造条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5.15万元。全面全面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应急救护培训。做好“三献”工作。争取“生命接力·救在身边”项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三献”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我捐献,我健康,我快乐”的社会氛围,力增全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有明显增加。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保留工作,力争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血样采集年度新增20人份。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质量。做好人道救助救援工作。拓展筹资渠道。争取上级红会和区财政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博爱家园”“红十字救在身边”“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传统品牌项目。搞好项目包装策划,参与腾讯“99公益日”等网络筹款活动,继续扩大社会筹资,提高筹资能力,全区社会筹资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捐赠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万元,占58.05%;卫生健康支出1.63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事业运行(50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事业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保险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21.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11.3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2022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  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保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7万元,增加10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红十字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5.1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元,主要为2022年全面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应急救护培训。做好“三献”工作。争取“生命接力·救在身边”项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三献”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我捐献,我健康,我快乐”的社会氛围,力增全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有明显增加。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保留工作,力争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血样采集年度新增20人份。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质量。做好人道救助救援工作。拓展筹资渠道。争取上级红会和区财政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大做强“博爱家园”“红十字救在身边”“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传统品牌项目。搞好项目包装策划,参与腾讯“99公益日”等网络筹款活动,继续扩大社会筹资,提高筹资能力,全区社会筹资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捐赠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事业运行。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指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临聘人员购买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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