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卫生院2022年
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据此,沙湾区8个镇卫生院及1个社区服务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三)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五)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022年安排的重点工作
沙湾区乡镇卫生院根据卫健局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全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安全生产,认真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二、部门概况
乡镇卫生院属于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镇卫生院及1个社区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173人,其中:在职事业人员172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数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事业工勤1人。其他人员2人,为遗属。临聘人员共145人。实有车辆8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乡镇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40单元格),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6单元格),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9单元格),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10单元格),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11单元格),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C38单元格)。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3.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1.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乡镇卫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E6单元格),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1,H7单元格),用于保障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及奖励金等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C7单元格),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61万元。本年与上年比较,上升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9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1096.60万元,占7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26.06万元,占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1-2)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3.36万元(对应数据在附件2表3-1),其中:
人员经费150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乡镇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乡镇卫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特种车辆8辆(救护车)。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乡镇卫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乡镇卫生院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03.36万元,预算中无项目资金安排,主要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费保障,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圆满完成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各类健康教育宣传的服务宗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