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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58201/2022-00018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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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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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沙小预算说明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小学(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        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沙湾小学基本情况2.沙湾小学的主要职责3.沙湾小学内设机构及职责4.2021年重点工作二、单位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

沙湾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小学(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沙湾小学基本情况


2.沙湾小学的主要职责


3.沙湾小学内设机构及职责


4.2021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次编制的沙湾小学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沙湾小学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乐沙委发〔2019〕1号)和《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沙委办〔2019〕3号),乐山市沙湾小学是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的下属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乐山市沙湾小学是沙湾区的直属小学,创办于1917年.学校占地25080平方米,建筑面积9590.54平方米。负责办好辖区内的小学教育。


2.沙湾小学的主要职责


沙湾小学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立德树人,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同地方政府共同办学,做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为宗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促进教师队伍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为根本,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为工作思路,引领、推动所在辖区教育教学发展。


2.完成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湾小学内设机构及职责


沙湾小学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立德树人,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同地方政府共同办学,做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为宗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促进教师队伍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为根本,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为工作思路,引领、推动所在辖区教育教学发展。


2.完成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湾小学内设机构及职责


沙湾小学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


教导处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实施学校教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学期计划,并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各门功课;统筹、协调好每学期教师课务,认真制定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严格按课表上课。安排好教师调课、代课等工作。
  3、指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教研组长认真检查教师六认真工作:教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教学质量的分析,改进教学方法。负责对教师教学过程的考评,安排教师教学任务。
  4、组织开展校本教学研讨活动,安排各种公开课、校际交流课、校级实践课的开设工作,并积极开展教学工作的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5、组织开展教育科研,负责牵头完成学校各级课题研究工作。


6、组织进行学科质量调研、期末考查及考后质量分析,做好教学方面的有关统计工作,做好学期、学年和专项活动的总结工作。
   7、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报到注册、升留级、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处分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生总名册、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工作。
  8、协助校长室组织各班对学生的操行评定,参与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的评定、表彰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9、指导督促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工作,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负责筹划书刊,资料教具,体育器材和其它教学设备的添置,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使用。
  10、组织教师进修,安排好教师教育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培养各学科教学骨干,加强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


总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要求,拟订后勤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每学年总务工作计划,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保证教学、办公及师生生活、工作、学习所具备的良好条件。


2、经常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识,使他们不断改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3、按时购买各种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购置体育、文艺、卫生医疗、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器材或用品,保证办公、教学、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4、管理好学校财产。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将公务损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建立必要的总务规章制度,使公物从购入到使用都清楚明白。组织好登记、检查、保管、维修等工作。


5、协助校长管理好学校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财务工作的规定,健全财务管理账目。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反对和防止贪污浪费,使学校经费使用恰当,能发挥最佳作用。


6、要以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为宗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强有力的保障。


7、组织勤工俭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经常深入食堂督查,按制度、规程办事。


9、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在上级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常态化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做好常规传染病的防控。


10、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负责管理和维修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创建一流的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工作乐园。


11、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本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相关材料及领导交代的其他材料。
    2、负责有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工作。
(2)负责本校文件发放工作、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负责校领导交办工作的分配、实施、督促、落实情况。
    4、作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
    5、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年度考核、档案等相关人事工作。
    6、负责本校考勤工作。


7、负责学校会议的会务布置、会议记录。


少先队工作职责:


1、领导各中队辅导员工作,全面推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辅导少先队员的全部生活。


2、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与兄弟学校的沟通交流。


3、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智育、美育教育。


4、日常队容、队规的检查,组织学生了解少先队历史、队歌、队训等知识。


5、班队干部培训,使班队干部走上班级的管理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班主任搞好班队工作。


6、组织辅导员老师制定班队计划,学习少先队工作理论,参观兄弟校少先队基础建设,提高辅导员素质。


7、做好“优秀队员”、“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等评优工作。


8、配合学校、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宣传部等上级领导部门开展的工作,协调好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把少先队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机地结合。


9、完成好上级团委交给的任务,努力把少先队工作搞成具有时代性、特色性鲜明的工作。


(四)2021年重点工作


1、坚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2、高质量完成党总支阵地品牌建设;深入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3、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在保持乐山市教学质量一等奖的基础上,力争有更大的突破。


4、拟定支教(美姑县)和全域帮扶(金口河)计划,按计划完成脱贫攻坚(支教援助)计划。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双创”、扫黑除恶等工作。


6、完成《基于沫若文化创办“大才教育”特色学校》课题申报工作,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整合资源,构建学校校本课程体系,创建特色学校。


7、认真组织并开展好课后服务;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8、继续完善校园文化建设,重点做好学校围墙文化和区域特色建设。


9、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突出问题。


10、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教育关爱,坚决防止辍学反弹。


11、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管理措施;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二、单位概况


沙湾小学在沙湾区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小学教育。无下属单位。


沙湾小学总编制102人,其中:工勤1人,教师编制101人。本年度实际在岗92人,其中:工勤1人,教师91人。临聘教职工25人,其中:临时聘用保安2人,学校自聘人员23人,伙食团临聘19人。其他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7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沙湾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9323353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9902394减少了579041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23353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 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  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323353 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298973元(人员经费8700105 元,公用经费598868元),项目支出预算24381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小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23353 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小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23353 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9902394减少了579041元。主要是因为:之前规划的教育项目已基本完成,根据新的教育规划本年度没有新增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外交支出0 元,占0%;国防支出0 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 元,占0%;教育支出6888429元,占73.88%;科学技术支出0  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392元,占11.21%;卫生健康支出425471元,占4.56%;节能环保支出0  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 元,占0%;农林水支出0 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  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元,占0%;金融支出0  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964063 元,占10.3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元,占0%;预备费0  元,占0%;其他支出0  元,占0%;转移性支出0  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  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  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  元,占%。(对应数据在表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对应数据在表1—1)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9323353 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小学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8972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67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生育等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8180 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高额医疗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6406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小学(含所有下属单位)(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3353 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8700105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8868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小学(含所有下属单位)(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  元,较上年预算数0 元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沙湾小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8)


沙湾小学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600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00元减少300 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600 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  元,公务接待费66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均为0  元。本年度没有该类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00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纪委、财政的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检查、单位来访和区县公务交流接待等国内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0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下乡检查、参加各类会议和交流活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沙湾小学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0元持平。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我单位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沙湾小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对应数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较上年预算数0元持平。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沙湾小学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  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 元以上大型设备0  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沙湾小学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47万元(对应数字表10),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381元(对应数字表11),主要为:


1.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项目1个,资金投入24381元,主要保障义务教育学生依法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十一、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小学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按规定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我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高额医疗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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