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 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3:2022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4: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促融合”工作思路,打造国家级道地中药材基地,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力争年内将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为省级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对柔毛淫羊藿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进行提质提档升级打造。立足太平本地农业资源优势,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年内新种植川佛手种植0.35万亩、柔毛淫羊藿0.055万亩。推动农旅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动物园项目开工建设,将罗一村打造成农旅融合网红点。以“观佛石林”为立足点,在园区核心区域全线布局乡村旅游;引进业主开发打造老矿网红瀑布、三佛寺、桫椤沟影响力等景点。扩面种养殖规模,计划完成0.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万亩,生猪年出栏达到3.9万头,大豆扩种0.07万亩。新改建扩建通村通组路20公里,开工建设19公里园区产业路二期工程。做好连乐铁路、乐西高速、沙太路、福谭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工作,确保沙太路年内全面建成通车,其它项目顺利推进。以争创全国卫生乡镇为契机,结合“四清四拆”和“五清行动”,有序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力争打造“美丽庭院”300户,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力争将草坝村创建成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将肖店村创建城市、区乡村振兴示范村。推动集镇整治向集镇管理转变。全面黑化集镇道路,开展杆线下地,采购照明设备,淘汰现有老旧路灯,对集镇农贸市场进行整治维修、合理分区。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扎实做好全域河流禁捕工作,确保大渡河、沫溪河、沫江堰等水质达标。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防止返贫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项目。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抓好小作坊治理提升,坚决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太平镇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62人,其中:在职公务员25人、参公人员0人、在职事业(工勤)37人。离退休人数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31人、退休事业(工勤)9人。实有车辆 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太平镇收入预算总额为2006.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4.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06.9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0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46.98万元(人员经费1159.89万元,公用经费187.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06.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346.98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60.00万元,是用于保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6.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94.71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8.4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9万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26.02万元,占1.32%;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占0.19%;城乡社区支出328.69万元,占16.69%;农林水支出1421.5万元,占72.19%;住房保障支出80.37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开展日常工作的生活补助,并保障网格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5.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垃圾清运、保洁支出,使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清洁,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94.9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2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太平镇创卫工作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集镇管理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73.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环境治理、环卫工人劳动报酬的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2.25万元,主要用于:老码头安置点勘察费和业务用房设计费、监理费、地勘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85.71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3.23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30.11万元,主要用于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2.4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0.3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边坡治理工程、草坝村村制规划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5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费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7.0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2万元,下降1.59%。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为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8.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06.9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60万元,主要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安全员工作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创卫工作经费、太平镇老码头6组安置点延伸工程勘察费、太平镇业务用房设计费、监理费、地勘费、太平镇罗一村1组、4组安置点建设工程勘察费、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草坝村村制规划经费、边坡治理工程、草坝、挹峨村扶持集体经济、用于解决社区环保曝光问题整治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网格员开展日常工作的生活补助,并保障网格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等。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社区垃圾清运、保洁支出,使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清洁,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太平镇创卫工作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集镇管理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社区环境治理、环卫工人劳动报酬的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老码头安置点勘察费和业务用房设计费、监理费、地勘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镇机关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镇机关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