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32/2022-00003
  • 主题分类:
    50,267
  • 发布机构:
    来源: 轸溪镇
  • 发布日期:
    2022-04-18
  • 文号:
  • 关键词:
    机关,规定,决定,制度,服务,公开,政府采购,规划,计划,管理,经济
  • 内容描述:
    目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二、部门概况2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3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4(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4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7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一)机关运行经费。9(二)政府采购情况。9(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 部门概况 2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3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3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4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4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4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7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一) 机关运行经费。 9


(二) 政府采购情况。 9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9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十、 名词解释 10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2


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附件3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轸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我镇设11个职能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11.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0.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1.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41万元,项目支出26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4.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6.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减少了相应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5万元,占5.14%;卫生健康支出16.50万元,占1.63%; 城乡社区支出113.93万元,占11.25%;农林水支出769.63万元,占76.09%;住房保障支出49.42万元,占4.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3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40.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9.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 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36.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区干部报酬和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6.城乡社区支出 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9.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集镇管理及保洁员工资等。


7.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10.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62.8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和各村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各村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11.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9.4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5.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7.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7.40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双山村赏樱活动和大渡河生态修复种植乔木植物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主要变动原因为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来我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费用等方面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7.18万元,下降20.5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11.4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71.18万元,主要为2022年定额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费用、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社区日常办公的经费开支,确保社区正常运转和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8.城乡社区支出 (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主要用于社区集镇管理及保洁员工资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主要用于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的生活补助,确保我镇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保障安全、维稳日常工作所需资金,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常态化,更好地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和综治维稳工作。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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