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二、 部门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组织全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生活;
2、指导全区文化业务工作;
3、辅导基层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二)主要工作
1、开展好“沫若大舞台”、“文化三下乡”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使文化乐民、文化育民这一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开展好“沫若艺苑”群众文化艺术培训。
3、完成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三批、第四批复核检查工作。
4、打造好线上平台“沫若文苑”沫若文化特色文化数据库。
5、配合搞好郭沫若诞辰130周年文化演出活动。
6、积极组织培训群众文化队伍,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沙湾城市文化品味,实现“工旅融合示范区”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隶属于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收入预算总额为83.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3.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3.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专项支出1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21万元。主要是因为图书馆从文化馆划分出去。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04万元,占7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占8.04%;卫生健康支出4.27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6.59万元,占7.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惠民演出、公益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3.6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1万元,主要为“沫若艺苑”公益培训、“沫若大舞台”、“三下乡”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