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附件2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解决城市“三无”对象中生活无法自理的孤寡老人入院。
2、解决全区生活无法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孤残军人入院。
3、解决全区特困孤残儿童入院,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4、解决部分社会代养人员入院。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1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完善制度入手,努力实现以制管院。先后制定了院长责任制,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制、卫生检查制度、“五好院民评比制度”、“文明院民小组”评比制度,特困人员入住登记建档制度、分级护理制度。通过制度抓落实,有效提供高了院民的综合素质,理顺了院务管理次序。
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职能,保正公开,公平,公正的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除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顾需求外,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歌舞、书画、手工、棋牌等文化娱乐活动和康复活动,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满足了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康复及精神文化、心理和社会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截止2020年12月中心接受社会寄养老人48人。
三是实施主动救助,拓展救助内容。2020年,中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全全力以赴抓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等救助工作,2020年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85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于2007年2月26日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建立,为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79.6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2万元,增长2.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机构调整,增加在编工作人员6人。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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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占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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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6万元,占70%;项目支出143.84万元,占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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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2万元,增长2.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机构调整,增加在编工作人员6人。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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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7.85万元,增长32.5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新增城市公办机构床位改造项目,项目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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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18万元,占93%;卫生健康(类)支出5.93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26.01万元,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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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0.12,完成预算8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休(项): 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51.12万元,完成预算6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按进度实施中,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25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预算4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实施中,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支出决算为58.76万元,完成预算9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正常结余。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 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项): 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心厉行节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标准,减少“三公”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2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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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完成预算37.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02万元,增长168.33%。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心车辆大修,维护保养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救护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要通信、街面搜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心厉行节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县(市、区)学习交流,工作接洽活动开支。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夹江县救助站、峨眉山市救助站、学习交流0.18万元,乐山市救助站工作接洽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是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工作业务及街面搜寻流救助浪乞讨人员及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中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积极作为,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公办机构床位改造”、“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城市公办机构床位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84万元,执行数为51.12万元,完成预算的61.7%。项目结转2021年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进一步改善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基础条件,增加护理型床位100张,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2)流浪乞讨救助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64万元,执行数为25.92万元,完成预算的47.44%。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正常结余。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区境内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临时安置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切实维护满足了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91万元,执行数为58.76万元,完成预算的96.47%。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政府的托底保障职能,满足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顾外,同时满足了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以及|、精神文化、心理等社会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6万元,执行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政府的托底保障职能,满足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顾外,同时满足了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以及|、精神文化、心理等社会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5)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的78%。项目正常结余。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了儿童服务站一所,缓解了农村留守儿童及城乡流动儿童因监护不周、陪伴缺失和教育盲区导致的安全隐患,提升了儿童服务专业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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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由2007年2月26日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建立,为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解决城市“三无”对象中生活无法自理的孤寡老人入院。
2、解决全区生活无法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孤残军人入院。
3、解决全区特困孤残儿童入院,切实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4、解决部分社会代养人员入院。
(三)人员概况。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现有在职事业人员17人,长期聘用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资金收入总额67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0.6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支出总额为679.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6.01万元,其他支出 4.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4.8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中心自身工作实际情况,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部门绩效目标衔接紧密。项目预算归类合理、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绩效目标明确,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共编制5个预算专项项目,其中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占项目总数的100%。
3.预算编制准确性
2020年,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指示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精心编制年度预算,做到预算编制依法依规,科学有据,确保了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4.预算支出控制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力度,将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变更、决算、监督等环节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二是建立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跟踪反馈制度。三是严格落实预算,预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
5.预算动态调整 无
6.执行进度
2020年,我中心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管理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为:一是实现了部门资金的集中支付管理;二是如实完整填写财政支付信息,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支付行为的合规性。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下达、用款计划申请、已使用计划数、可使用计划数、可使用指标、资金动态使用情况等,每月与财政对账,做好财务数据核对和资金进度分析。
7.预算完成情况
通过整理分析决算数据,我中心2020年预算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8. 违规记录
我中心 2020 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部门预算管理 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目标公开和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和各专项绩效目标都随预、决算同时进行公开,
2.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反馈情况。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是增强了部门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二是促进部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积极履行职责,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确保预算科学,投入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中心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与2020年预算资金匹配,预算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财政资金取得效益较好。2020年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项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还不够,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强加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
附件2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2020年绩效
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
依据乐市民政发〔2020〕38号,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整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每人每月810元,乐市民政发〔2020〕5号,对全护理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护理标准不低于300元,对半护理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护理标准不低于200元,对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每人每月护理标准不低于1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中心集中供养城市特困人员46人,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财务、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职责。
2.制定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评价方法和绩效评价标准。
3.开展绩效评价。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以及成本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4.编制评价报告。包括:部门概况、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情况、评价结论及建议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申报预算60.91万元,财政批复预算资金60.9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预算资金60.91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资金到位60.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支出58.76万元。在资金使用中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资金使用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进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资金使用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进行。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计核算及时、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由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中心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有关 政策法规要求,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专项资金使用采用分级审批制度,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时,按照采购程序,编制采购计划,报经采购中心批准后进行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对符合享受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6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 ,一切为了老人,方便老人,一切服务老人”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特困人员供养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对集中供养工作的指示精神,完善各类服务设施,强化管理和服务,使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完成兜底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6人,充分发挥了政府的托底保障职能,满足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顾外,同时满足了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以及|、精神文化、心理等社会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经费开支合法合规。 项目完成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