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乐山市公安沙湾区分局部门决算
2020年度乐山市公安沙湾区分局部门决算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3
第四部分 附件............................................37
附件1.................................................37
附件2.................................................42
第五部分 附表............................................6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7
二、收入决算表........................................67
三、支出决算表........................................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部门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
2.组织、协调和处置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搜集、掌握、处理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开展侦察、控制、打击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情报的收集、研判和应用;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侦办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沙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消防队伍建设。
8.组织实施全区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对全区的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管教育工作;负责对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进行直接管理。
12.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来宾来沙湾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5.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组织和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民警教育训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按规定权限对干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中心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进行督察;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
17.负责和指导全区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8.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集会、旅行、示威活动,承担区政府实有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9.办理全区的公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20.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保安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派出所建设;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21.指导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2.管理指导区境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3.指挥辖区内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2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沙湾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局“1234”总思路和区委、区政府“文旅兴区、产业强区”战略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公安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18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机构。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704.3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47万元,增长3.56%。主要变动原因是森林警察大队划转到区公安分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7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4.42万元,占94.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94万元,占5.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4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3.34万元,占85.98%;项目支出900.8万元,占14.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704.3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47万元,增长3.56%。主要变动原因是森林警察大队划转到区公安分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09万元,下降0.1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4.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万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189.46万元,占85.29%;教育支出(类)74.04万元,占1.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3.88万元,占6.31%;卫生健康支出101.92万元,占1.6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类)330.67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84.20,完成预算95.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6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2.50万元,完成预算6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武警中队、看守所饮用水工程、现场勘验设备更新升级、感知源建设等项目工程资金未执行完毕。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6.42万元,完成预算62.93%,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案经费未执行完毕。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2.08万元,完成预算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50万元,完成预算84.72%,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3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75万元,完成预算9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要求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03万元,占9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03万元,完成预算91.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94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警察大队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购置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公、办案(业务)开支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完成预算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23万元,下降85.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考察、调研及同级部门交流学习等,合计支出0.7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9.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12万元,比2019年减少11.4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9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合理,运转类资金执行完毕,所有项目全部启动,大部分项目能严格按预算和绩效申报表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小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需跨年度执行的,续建部分也编进了新年度预算,预算执行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预算执行好,均达到或超过年初绩效申报要求,资金效率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在押人员给养费”、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三无小区门禁系统建设”、“智慧磐石项目”、“智慧平安小区试点建设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在押人员给养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物价上涨,在押人员给养费开支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区财政根据实际关押人数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加大对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维护社会稳定。
(2)“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50%。通过项目实施,弥补了警力不足,充分发挥一标三实采集人员队伍辅助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留不住人才,人员流动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荣誉意识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不断增强采集人员综合素质。
(3)三无小区门禁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56万元,执行数为4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4.07%。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小区的形象,满足居民对安全的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的安全性。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4)智慧磐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13万元,执行数为6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5)智慧平安小区试点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47%。通过项目实施,增设人脸抓怕设备,对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对人员进行轨迹跟踪。监控系统以“社区断面封堵,背街小巷两头封控,公共区域全景跟踪,重点部位一杆多机”为建设原则,并通过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变被动为主动防范。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在押人员给养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加强对在押人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看守所监管看守,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安全无责任事故。 | 加强对在押人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看守所监管看守,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安全无责任事故。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不发生安全事故 | 0事故 | 0事故 | ||
项目完成指标 | 保障在押人员的给养支出 | 完成 | 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关押量年平均数 | 300人 | 30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无单独满意度考评依据 | 无单独满意度考评依据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3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弥补警力不足,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辅助作用。 |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弥补警力不足,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辅助作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8万余人信息核实采集,电话号码核实采集。 | 8万余人采集量 | 8万余人采集量 | ||
项目完成指标 | 对多轨迹从业人员和有两条以上居住轨迹,1人居住实有房屋,两人以上共用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清理。 | 3万条 | 3万条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 2020年11月30日 | 2020年11月30日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三无小区门禁系统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56 | 执行数: | 47.56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56 | 其中-财政拨款: | 47.56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提升小区的形象,满足居民对安全的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 提升小区的形象,满足居民对安全的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对通行人员的身份进行识别和确认作用。 | 身份识别 | 身份识别 | ||
项目完成指标 | 存储大量相关人员的卡号、密码等信息。 | 存储性 | 存储性 | ||
项目完成指标 | 以预防损失、预防犯罪为主要目的。 | 减少罪案发生 | 减少罪案发生 | ||
项目完成指标 | 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 安全性 | 安全性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男性家族排查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6.13 | 执行数: | 66.13 | |
其中-财政拨款: | 66.13 | 其中-财政拨款: | 66.13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 对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对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智慧平安小区试点建设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 | 执行数: | 27.29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 | 其中-财政拨款: | 27.29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增设人脸抓怕设备,对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对人员进行轨迹跟踪。监控系统以“社区断面封堵,背街小巷两头封控,公共区域全景跟踪,重点部位一杆多机”为建设原则,并通过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变被动为主动防范。 | 增设人脸抓怕设备,对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对人员进行轨迹跟踪。监控系统以“社区断面封堵,背街小巷两头封控,公共区域全景跟踪,重点部位一杆多机”为建设原则,并通过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变被动为主动防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统一建设原则。注重先进性、集约性、实用性、安全性。 | ||||
项目完成指标 | 明确建设内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住户安全。 | ||||
项目完成指标 | 加强公共区域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 | 信息化 | 信息化 | ||
项目完成指标 | 加强住房安全,建设带人脸识别功能的可对视门禁系统。 | 安全性 | 安全性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提升沙湾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 满意度 | 满意度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在押人员给养费”、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三无小区门禁系统建设”、“智慧磐石项目”、“智慧平安小区试点建设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费(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18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机构。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打击、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各类社会治安管理和便民服务。
(三)人员概况。
2020年人员编制数158人:民警155人,工勤3人,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民警201人,工勤6人,辅警16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7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4.42万元,占94.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94万元,占5.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4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3.34万元,占85.98%;项目支出900.8万元,占14.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年初预算编制时一并编写绩效申报表,决算时进行绩效自评,努力提高绩效编报能力,为下一年度预决算的绩效编报工作积累经验。一是明显增强预算编制能力,使预算更加合理;二是结合资金安排,促进年度工作计划更加科学;三是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大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公安工作除了日常办公运转外,业务事项都是动态的,个别工作事项甚至是预估,在生产之前均无法预知,所以绩效申报中不能编写具体数字。
2020年重点公安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沙湾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局“1234”总思路和区委、区政府“文旅兴区、产业强区”战略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020年重点公安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战”疫情持续发力;二是维护稳定更加有力:夯实政治安全基础,夯实维护稳定基础,夯实网络阵地基础,夯实重点管控基础;三是服务发展更加有力: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抗洪抢险,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评价;四是护卫平安更加有力:亮剑出击扫黑恶,全力政治“黄赌毒”,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持续发力护安宁;五是管理安全更加有力:强化巡逻防控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强化危爆品管理,强化人口管理,强化人口管理,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强化监所管理;六是夯实基础更加有力:百警进社区“筑基”,百警进校园“护林”,百警进企业“护航”,纠纷排化“促安”;七是锻造铁军更加有力:坚持党建铸警,坚持整顿塑警,坚持暖警励警,坚持宣传树形象。
年初的预算编制基本符合年度工作任务保障需求,能严格按新会计制度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除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需要跨年度执行外,其余预算全部执行完毕,续建项目也按规定纳入了新年度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区公安分局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2020年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监督等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定岗定责,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自评基本符合真实情况,评分适中,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需协调的问题也积极主动的争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管理,精细安排资金,区分急缓主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持家理念,强化节约意识,增加公安业务综合能力,确保职能区域内社会秩序平稳,政治环境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新会计制度实施后,预算要求精细化,对相应经济科目预测不够准确无误;二是内部制度细化不够,分局机关虽然有详细的各项管理制度,但未能每个项目都制定财务管理细则;三是经费预算不足,许多项目无法启动,导致基础建设落后,从而影响安保和案侦工作。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新会计制度和新的财政政策学习,增强对政策变化的适应能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细化制度建设,完善所有项目的管理制度。三是争取更多预算资金,填补硬件建设空白,提高整体防控和治安维护能力,确保职责区域平安、稳定。
附件2
在押人员给养费项目 2020 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沙湾区看守所位于沙湾区嘉农镇新园村4组52号, 距离沙湾城区约3 公里,全所占地22 亩,现有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沙湾看守所隶属沙湾区公安局分局。 看守所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及保障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看守所依法羁押的在押人员有涉及全市各区县。该项目申请看守所部门业务经费财政预算拨款60万元,项目内容涉及在押人员的给养费、水、电气费、装备 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看守所作为羁押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场所,担负着羁押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看守所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的伙食、医疗,维护看守所各类 物防、技防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提讯、会见等业务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所成立了以曾海容任组长,成员有谢建兴、王征、税宗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 年度看守所部门业务经费年度项目,看守所按60人日均关押量申报(项目内容涉及在押人员的给养费、公用 经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该项目申请看守所部门业务经费财政预算拨款 60 万元。报财政审核通过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度看守所部门业务经费年度项目已完成,符合监所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看守所上年编制历年预算,经所领导同意后,报分局警务保障室。报帐采取月底汇集采购清单和正式发票,经所领导审批、警保处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和政委审批,最后再到分局警务保障室报账。看守所每月项目经立项、审批、报账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2.资金使用。看守所部门经费总共 60万元,全部资金都来自区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 100%。项目实际支出 60 万元,执行率100%。资金的使用严格按公安部、财政部关于《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通字[1996]11号执行,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和预算科目进行列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2020 年我所实际日均关押量为80余人,全年收押量有200余人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看守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做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在分局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由看守所具体实施,成立了后勤监督小组,曾海容任组长,成员有谢建兴、王征、税宗全。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招投标,对服务申请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分局警务保障室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 年,看守所经费执行60万元,预定目标完成 100%。全年度共收押200 余人次,日均关押量80 余人。全年保障提讯提押业务593次,保障律师会见 362人次、家属会见100余人次,保障在押人员所内就医日均600余人次。 看守所建筑面积 6000余平方米,建有安防综合管理系统等多个物防技防系统设施。看守所经费完成了保障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用水用电、就医、物防技防系统运行、提讯会见等业务。看守所在执行有限的经费保障过程中,在严格执行分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节约的原则,力争做到把每一分钱都花在该花的地方,让每一分钱都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效益情况。
打击犯罪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看守所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场所,在深挖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看守所作为一个分局下辖部门,经费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 年以来,我所充分发挥看守所监管看守,加强对在押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安全无责任事故。 2020 年以来,市场物价不断上涨,提别是在猪肉价格翻倍上涨的情况下,我所严格按省公安厅、省财政规定执行 在押人员每人每月 280 元给养的标准。成立了后勤监督小组, 专人采购,每日值班备勤人员负责验收登记。定期集中保障人员进行教育,确保不浪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完成了在押人员的给养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沙湾区看守所集中收押全市各区县在押人员,收押量明显上升,因疫情原因所需医疗经费支出不断增大,急需要增加经费。
(三)相关建议。
1、因关押量上升和物价上涨,急需增加经费补给。
一标三实采集人员工资性支出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承担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等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发[2013]7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因素法进行绩效分配,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经济科目。现有劳务派遣“一标三实”工作人员共10人,每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推进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建立综合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支撑来推动沙湾区社会管理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模式跨越。建立“一标三实”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机制,每月对“一标三实”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后测算工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一标三实”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按照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每月购买社保、医保等五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保质保量完成“一标三实”日常维护工作,全年需维护实有人口153140条,实有房屋88956条,实有单位、门店5209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标准以及当年的工作计划按程序申请,做到保障服务到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60万元。该项目申请预算拨款30万元。报财政审核通过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已完成,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该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实有人口管理大队编制项目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过党委会,由警务保障室统一上报区财政局。报账由部门汇总,经部门领导、警务保障室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再到警务保障室报账。该项目经费经立项、审批、报账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60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全部资金都来自区级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30万元。资金的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和预算科目列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做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实有人口管理大队具体实施。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驻局纪检组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负责项目的规划、评估、实施,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申报、资金申请。支出管理上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管理等制度,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时定期完成“一标三实”每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人员工资,每月按时缴纳“一标三实”的五险。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为保证、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为当地民众服务的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各项费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规定用途,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批复程序、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三无小区”门禁系统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承担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等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乐沙府定[2019]217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5.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因素法进行绩效分配,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我区开展了“三无小区”的治安整治活动,(所谓的“三无小区”即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情况)。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小区的形象,满足居民对安全的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的安全性。通过智能化小区的管理,安装门禁系统,一是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价值,提升小区物业管理的形象,为小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进而居民才能感受到小区的智能化。二是 “自从装上门禁系统,居民进出小区必须刷门禁卡,不仅偷盗少了,环境好了,邻里关系也更加和谐了。”三是不断夯实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4.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标准以及当年的工作计划按程序申请,做到保障服务到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三无小区门禁系统项目资金50.56万元。该项目申请预算拨款47.56万元。报财政审核通过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已完成,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该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编制项目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过党委会,由警务保障室统一上报区财政局。报账由部门汇集采购清单和正式发票,经部门领导、警务保障室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再到警务保障室报账。该项目经费经立项、审批、报账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50.56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预算资金50.56万元,全部资金都来自区级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47.56万元。资金的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和预算科目列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做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治安大队具体实施。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驻局纪检组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负责项目的规划、评估、实施,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
(五)项目管理情况。
“三无小区”门禁系统项目已完成,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申报、资金申请。支出管理上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管理等制度,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六)项目监管情况。
“三无小区”门禁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通过智能化小区的管理,安装门禁系统,一是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价值,提升小区物业管理的形象,为小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进而居民才能感受到小区的智能化。二是 “自从装上门禁系统,居民进出小区必须刷门禁卡,不仅偷盗少了,环境好了,邻里关系也更加和谐了。”三是不断夯实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为保证、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为当地民众服务的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各项费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规定用途,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批复程序、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智慧磐石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承担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等职能。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有武警中队机房,1128体系看守所大门,哨位,值班室,备勤室,监墙巡逻通道等建设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智慧磐石项目资金66.13万元。该项目申请预算拨款66.13万元。报财政审核通过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智慧磐石项目已完成,符合相关财务制度。武警中队编制项目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过党委会,由警务保障室统一上报区财政局。报账由部门汇集采购清单和正式发票,经部门领导、警务保障室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再到警务保障室报账。该项目经费经立项、审批、报账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66.13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预算资金66.13万元,全部资金都来自区级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66.13万元。资金的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和预算科目列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做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武警中队具体实施。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驻局纪检组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武警中队负责项目的规划、评估、实施,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智慧磐石项目已完成,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申报、资金申请。支出管理上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管理等制度,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智慧磐石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为保证、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为当地民众服务的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各项费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规定用途,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批复程序、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智慧平安小区试点建设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承担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等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乐沙府办秘[2019]7-0385。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6.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因素法进行绩效分配,计入“信息网络构建”经济科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用于小区人员进出人脸识别,立足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目标 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推动社会治理与现代化科技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智慧互联、惠民利民、共建共享的智慧平安小区,2019 年至今,我区启动建设24个 “智慧平安小区”,大大推动了全区各类小区实现动态信息全采集、安全状态全监测、居民求助全应答、数据汇聚全共享,构建起全时监控、全域巡查、全民互动智慧安防体系,不断夯实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增设人脸抓怕设备,对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对人员进行轨迹跟踪。监控系统以“社区断面封堵,背街小巷两头封控,公共区域全景跟踪,重点部位一杆多机”为建设原则,并通过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变被动为主动防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相符合理: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申报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标准以及当年的工作计划按程序申请,做到保障服务到位。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28万元。该项目申请预算拨款27.29万元。报财政审核通过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已完成,符合相关财务制度。治安大队编制项目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过党委会,由警务保障室统一上报区财政局。报账由部门汇集采购清单和正式发票,经部门领导、警务保障室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再到警务保障室报账。该项目经费经立项、审批、报账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完整的审批手续,财务核算符合规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28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目预算资金28万元,全部资金都来自区级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27.29万元。资金的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和预算科目列支,支付依据合规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做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具体实施。该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的资金进行预算、评估、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驻局纪检组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负责项目的规划、评估、实施,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申报、资金申请。支出管理上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及财政资金管理等制度,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层层把关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已按期建设完成,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用于小区人员进出人脸识别,立足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为保证、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稳定、为当地民众服务的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各项费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规定用途,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批复程序、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加快专项资金的支付,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