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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2751866/202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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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信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10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公开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录公开时间:2021年2月10日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门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名词解释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沙湾区信访局主要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2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沙湾区信访局主要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查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建议等。2021年区信访局主要针对日常来信来访、处理重要时间节点的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化解重点突出信访问题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2.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2.8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83万元(人员经费109.40万元,公用经费27.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信访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8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5.3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编制人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万元,占81.11%;教育支出2.68万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万元,占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占8.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区信访局事业编制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7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7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2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公务接待业务较多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区县或外地到我区考察交流学习信访业务工作经验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4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18万元,增长59.01%。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信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6万元,主要为信访维稳专项经费项目、信访信息网络建设费项目。


十、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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