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59/2021-00006
  • 主题分类:
    72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9
  • 文号:
  • 关键词:
    单位预算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制订全区公路建设养护中、远期建设规划。 2.负责编报所辖公路大中修、小修保养、安保设施、危桥改造工程计划。 3.负责所辖公路的公路小修保养、危桥改造、公路安全标志标牌、公路绿化等养护工程的实施。 4.负责所辖公路的水毁、灾害等应急情况的抢险工作。 5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制订全区公路建设养护中、远期建设规划。


 2.负责编报所辖公路大中修、小修保养、安保设施、危桥改造工程计划。


 3.负责所辖公路的公路小修保养、危桥改造、公路安全标志标牌、公路绿化等养护工程的实施。


 4.负责所辖公路的水毁、灾害等应急情况的抢险工作。


 5.负责所辖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及桥梁工程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


 6.负责所辖公路、桥梁、隧道及公路辅助设施的维护、监管。


 7.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8.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9.承担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能。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开招投标,继续实施第二轮公路日常保洁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2.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式。


3.加强养护生产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稳步推进2018年公路水毁灾害治理工程等项目工作。


6.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7.积极推进双创、环保及脱贫攻坚工作。


二、单位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为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51.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1.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09万元(人员经费169.90万元,公用经费41.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40.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4.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23万元,占6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万元,占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4万元,占0.89%;交通运输支出593.93万元,占62.41%;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占2.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8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593.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2.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7.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00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沙湾区公路综合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天然砂砾石采购)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8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8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规定三公经费每年下降。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检查等开支的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燃油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7.56万元,增长22.48%。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2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51.7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740.61万元,主要为2018年沙湾城区段公路隔离栏工程项目、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2020年沙湾区国省县乡道公路小修保养计划等项目。


九、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