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沙湾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7
附件1…………………………………………………………………………17
第五部分 附表……………………………………………………………………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
二、收入决算表………………………………………………………………20
三、支出决算表………………………………………………………………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
1.负责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等工作。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3.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重点推进依法治区。推动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并开展相应工作;牵头开展2019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二是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公共法律站(室)建设和三大平台的宣传运用,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及“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律师见证工作,举办了全区“公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督导人民监督员开展检务活动,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矫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成效。四是重点推进行政应诉和法治保障服务。开展法律服务集中采购,制定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积极发挥顾问团积极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二、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20.8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12万元,增长23.1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和政府办法制工作职能划入区司法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1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8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2万元,占96.95%;项目支出21.02万元,占3.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15.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88.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65万元,增长9.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和政府办法制工作职能划入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63万元,降低9.97%。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财政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63万元,下降9.97%。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财政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33万元,占13.42%;公共安全(类)支出447.28万元,占65%;教育支出(类)5.21万元,占0.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3万元,占9.65%;卫生健康支出14.32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62.58万元,占9.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8.14万元,完成预算74.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2.33万元,完成预算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6.26万元,完成预算9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1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2.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4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82万元,完成预算9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有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9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2.58万元,完成预算6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公积金缴存额度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53.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导致经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6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占38.9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74.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5.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等统一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完成预算3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下降1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工作检查,区县间的业务往来及其余与司法行政有关的接待费用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5万元,比2018年增加0.8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依法治区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的划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矫正、七五普法宣传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社区矫正、七五普法宣传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社区矫正、七五普法宣传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效果较好,进度执行规范。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民调解个案奖励”、“七五普法宣传”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民调解个案奖励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7.03万元,执行数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降低法律成本。
(3)七五普法宣传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12.9万元,执行数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人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节约法律诉讼成本。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项目推进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财力支持,丰富宣传载体。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个案奖励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3 | 执行数: | 7.03 |
| 其中-财政拨款: | 7.03 | 其中-财政拨款: | 7.0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调动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降低法律成本。 | 调动了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降低法律成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 排查各类纠纷705件,预防纠纷发生508件;调解982件,调解成功971件,成功率高达98.9%以上。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完成 | 2019年完成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以上 | 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满意度达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七五普法宣传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9 | 执行数: | 0.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 | 其中-财政拨款: | 0.27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提高人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节约法律诉讼成本。 | 提高人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节约法律诉讼成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牵头开展大型法治活动1次以上 | 牵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宣传资料、购买宣传品 | 至少3万册以上 | 在全区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33个并汇编成册,印发法治围腰、法治肥皂盒等宣传品7万余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以上 | 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满意度达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区本级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区本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安排的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本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区本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级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区本级按规定体积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区司法局成立于1985年,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5个股室,即综合股、法规股、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依法治区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股,下设参公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
1.负责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等工作。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3.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共有编制33名,实有人数33人。另有离休干部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财政资金81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39万元,项目支出104.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局2019年总支出为68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2万元、项目支出21.02万元。
基本支出66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万元。项目支出21.0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工作等办案开支。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支出管理,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确保了机关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执行管理。
(三)结果运用
2019年,区司法局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和安排,着力为全区中心和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区司法局获四川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局2019年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财务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
(三)改进建议。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