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359/2020-00002
  • 主题分类:
    72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0-06-05
  • 文号:
  •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2.拟订全区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行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拟订全区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

3.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共交通旅客运输、物流和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国防战备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4.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区交通建设行业,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养护,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监督管理水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码头、航道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运市场规划、运力投放管理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监督、指导全区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区交通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牵头负责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担区交通战备、保护通信线路工作。

9.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10.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合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启动及前期工作。

3.着力提升交通行业管理能力。

4.扎实抓好交通安全监管。

5.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重点改革。

6.坚持不懈抓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管理所、乐山市沙湾区航务管理处、乐山市沙湾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698.10万元,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698.1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98.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6.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36万元,专项支出12828.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98.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1.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3万元,占5.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7万元,占2.1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1235.83万元,占86.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9.25万元,占6.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0年预算数为73.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6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2020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23.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支出。

9.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2020年预算数为592.1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 2020年预算数为3.7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1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2020年预算数为266.87万元,主要用于:水路运输支出。

1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 2020年预算数为109.04万元,主要用于:海事管理支出。

1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5.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道路水路管理支出。

14.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89.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264.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273.28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四路两桥”资本金及回购款、公家车刷卡政策补贴、S103线珍溪至葫芦大修工程款、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购买社会服务等。

支出项目主要有沙湾至牛石杆线入地工程款、“四路两桥”资本金及回购款、公家车刷卡政策补贴、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购买社会服务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8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1.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3.8万元,下降65.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且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规范了不同等级陪餐人数。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交通运输工作中完成执行任务,开展业务活动的食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7.2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部分划转。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0万元,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交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车辆维修和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6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75.12万元,下降24.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或者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698.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828.28万元,主要为沙湾至牛石杆线入地工程项目、“四路两桥”项目、公家车刷卡政策补贴项目、干线公路日常养护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应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应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19.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应公路养护支出。

2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 指反应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2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指反应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 指反应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2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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