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44685583/2020-00006
  • 主题分类:
    97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6-04
  • 文号:
  •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
  • 内容描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按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委办〔2019〕32号)文件。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实施清单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安办的综合督导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党

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委办〔201932号)文件。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按照《乐山市沙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实施清单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安办的综合督导协调作用,督促各乡镇、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继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水平提升培训工作,紧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行业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和以整代采、超层越界及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内的非法违法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依法严惩、公开曝光,将不良行为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震慑态势。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完善细化应急预案,针对性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邀请省市专家对全区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组织区境内应急队伍到其他地方参观学习应急救援工作先进经验,提升我区防汛、防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继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将党建与安全生产紧密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开展好党建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


二、部门概况


区应急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区应急局2020年预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12人(含参公7人、行政工勤1人、公务员3人),事业17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4人、门卫1人。实有车辆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区应急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1.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1.75万元,项目支出13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应急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1.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81.75万元,是用于保障应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39.8万元,是用于保障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应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9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增加,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万元,占5.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万元,占2.1%;灾害及应急管理等支出449.54万元,占86.19%;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占6.4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9.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26.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1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补充医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数为33.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应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区应急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应急局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16.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省、市安全生产督查监察组接待、区县交叉检查组接待、区安委和区应急委会议事协调工作接待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车辆维修、汽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应急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28万元,减少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项。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4.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区应急局共有车辆3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应急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21.5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9.8万元,主要为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监管项目和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受灾保险。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区应急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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