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促进我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协调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区产业 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 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 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 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 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 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区技术改造推进工 作;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登记备案与监督。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全区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研究拟定全区中 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七)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 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 组织和调配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指导加油站、天然气 输气管道的安全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 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 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 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 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 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 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一配置 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无线电 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无线电管理的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不含煤矿和非煤矿山,下同)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负责制定、指导和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办法,督促企业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组织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培训;建立完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受理工业企业安全生 产举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工业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工业企 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全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体系;负责工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 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分析 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区金融运行情况;协助有关监管 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 作;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 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 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部门(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6.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7.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6.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6.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4.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8万元,专项支出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经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经信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0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2万元,占7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占15.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7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53万元,占36.750%;住房保障支出21.02万元,占1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5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发展大数据产业工作经费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01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来我区调研或企业会议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8.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变管理方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3.4万元,增长(下降)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56.3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3万元,主要为发展大数据工作项目、生产要素协调及遗留问题处理项目、加班企业慰问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