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附件4
关于沙湾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市场和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1.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综合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12.依法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申报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
17.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等工作。
18.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等。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助反垄断相关工作。
20.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守牢市场安全底线 。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二是严守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四是严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底线。
2、深化质量强区建设。一是突出统筹引导作用,二是筑牢质量基础支撑,三是完善认证检测体系。
3、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一是突出监管重点,二是加强信用监管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强化引领支撑,二是促进转化运用
5、加强消费环境建设。一是深化双心创建,二是强化维权引导,三是加大双创力度。
6、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策落地,二是实施精准服务,三是维护合法权益。
7、筑牢监管基础支撑。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76人,其中:在职公务员45人、参公人员20人、在职事业(工勤)11人。离退休人数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29人、退休事业(工勤)3人。实有车辆 10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7.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8.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7.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7.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8.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7.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督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场监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场监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7.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8.24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减少工资及相应的养老保险、年金、公积金、公用经费等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81万元,占7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6万元,占7.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5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105.27万元,占1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3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监管所开展各类市场监督管理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协管员2019年全年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9.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4.0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9.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8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5.8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97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部门的各项业务接待活动,如各级各类检查、调研及所有来访人员的接待任务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特种用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市场巡查、外出培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执法工作、基层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4.74万元,下降17.57%。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8万元,主要是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食用农产品抽检,年报抽查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54.95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