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201/2020-00003
  • 主题分类:
    13,27,42,108,278,295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5-25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公开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沙湾区教育局基本情况根据《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乐沙委发〔2019〕1号)和《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沙委办〔2019〕3号),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2020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沙湾区教育局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乐沙委发〔2019〕1号)和《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沙委办〔2019〕3号),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

  (二)沙湾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沙湾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5、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6、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7、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8、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10、管理全区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11、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湾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和任免工作,完成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培训党务干部等党建目标考核;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对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的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保密、安全、目标管理、调研、法制、信访、文书档案、财务和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等事务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和妇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治区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教育和安全股(教育关工委办)。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及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学校加强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团少队和关工委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考核评估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乡镇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牵头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负责编制学校安全监管工作重要制度,拟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性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协调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评价和考核;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人事计财股(区语委办、学生资助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学校教职工奖惩、调配、招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承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计划、财务、统计、事业规划,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审查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学校搞好基建维修、危房改造、校产管理等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家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政策的宣传、落实,做好上级资助金的管理和发放,全方位指导、管理、监督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股级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

  (四)2020年重点工作

  1、以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回头看”为重点,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巩固提高党建工作“全覆盖”成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完善制度和机制,强化监督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3、完成对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

  4、启动沫若中学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动工新建沙湾职中实训楼,完成谭坝幼儿园新建和龚嘴学校学生宿舍新建项目;启动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规划建设项目;完成绥山幼儿园新建和幼教设备购置,力争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

  5、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成各级各类培训1800人次以上,抓好“一干多支”教师队伍建设。

  6、加强督学队伍管理和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化学校布局,提升全区公共教育服务总量和水平。

  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成效;稳妥有序推进新高考,完成市下高考目标任务;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升学+就业”双线发展战略。

  9、抓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出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疫情防控、心理健康、爱国主义等教育,做好 “停课不停学”、复学准备、复学应对等工作。

  10、落实安全、综治、稳定责任清单,完善“三防“设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急处置等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教育局在沙湾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全区的教育工作。教育局机关和下属独立法人单位28个,其中:公务员单位1个: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1个: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事业单位27个:公办幼儿园2所,义务教育学校22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全区教师总编制1285人,实际在岗教师1275人。临聘教职工205人,其中:临时聘用保安70人,其他临聘人员135人。其他人员874人,其中:退休人员810人,遗属人员6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1083.2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17277.79万元增加3805.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20.1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事业收入463.1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083.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569.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7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6.82万元,专项支出4267.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20.1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沙湾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83.2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277.79万元增加3805.44万元。主要是:第一、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了全体在职教师的薪级工资;第二、根据人社局的批复,部分在职教师岗位变动,按国家规定增长了工资;第三、区财政统一和进一步明确了在职人员收入基数后,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提高;第四、经区政府批准,绥山幼儿园和沙小综合楼等项目开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3173.71万元,占63.9%;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11万元,占8.3%;卫生健康支出673.85万元,占3.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3543.53万元,占17.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520.94万元,占7.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对应数据在表1—1)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65.5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6139.1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小学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094.5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初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2699.9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普通高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大学中专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其他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540.3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0年预算数为297.0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区教师进修及培训事业的各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和离退休老同志的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06.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0.13万元,主要用于:对死亡教师的遗属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8.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在职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17.1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下属27个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6.6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在职及退休干部(含企业退休转交地方管理)的高额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43.53万元,主要用于:经沙湾区委、区政府同意实施的教育专项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0.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74.03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14365.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43.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67万元增加3476.53万元。主要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并同意实施了一系列的教育专项项目支出。

  支出项目主要有:教师培训专项支出、沫若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支出、沙湾小学综合楼配套项目、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搬迁工程和沙湾高考考场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等。

  或:2020年,***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适用于表5为空白表的市级部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8)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7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90万元减少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7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与上年持平,为0万元,增长(下降)0%。(如持平不需要说明原因,下同)

  根据……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了2.33万元,下降了15.5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各级纪委和财政的政策,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和规模。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检查、来访人员和区县交流等国内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口径提高了保障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0万元,用于单位下乡和到外区县参加各级各类会议、检查和交流工作等公务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40.03万元减少3.48万元,下降8.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对应数据在表8),较上年预算数17.03万元减少13.0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学校按计划采购教学仪器设备。

  或: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适用于表8为空白表的市级部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083.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5.88万元,主要为:

  1.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118.68万元。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0万元。

  3.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27.20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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