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沙湾区农业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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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农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是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三是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四是指导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五是负责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六是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七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水产渔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承担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九是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十是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有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种畜禽的管理、鉴定、颁证,畜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二)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通过持续加大农业基础投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强化农业生产要素保障,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经营制度等系列措施,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稳步增长,主要经济指标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增幅。
2、坚持绿色发展,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清洁化生产、减量化投入,推广绿色新技术,提高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完善应急机制,严格动植物疫病防控, 坚持“免疫为主、消毒为辅、检疫把关、强化监测”的综合防控措施。抓好养殖密集区、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大户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重点部位不出问题。抓好春秋两防工作,确保常年防疫密度。加强应急处理,完善应急机制。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主线,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标准体系建设。
3、以实现农民增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类奖励扶持政策。通过统筹梳理,形成了以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四项补贴”为主的政策体系,继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
4、抓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基层农技示范推广;积极做好“菜篮子”项目;大力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5、落实深化改革,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和流转经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指导乡镇、村组规范运行。
6、加强技术指导,精准推进农业产业扶贫。选派了农业技术人骨干人员组建11个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对全区30个市列贫困村和40个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技术巡回服务。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农业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921.6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8.37万元,下降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所承担的项目较2017年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2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1.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06万元,占38.48%;项目支出2412.57万元,占6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21.6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78.37万元,下降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所承担的项目较2017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6.37万元,下降4.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所承担的项目较2017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1897.62万元,占48.39%;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712.01万元,占43.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7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166.13万元,占4.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21.63,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51
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26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6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7.59万元、津贴补贴221.60万元、奖金331.38万元、伙食补助费22.97万元、绩效工资16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4万元、抚恤金16.24万元、住房公积金166.13万元。
公用经费10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5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5.34万元、差旅费28.95万元、维修(护)费2.86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2.05万元、工会经费5.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7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
(图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构 )(柱状)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8万元,占3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05万元,占69.49%。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1万元,下降24.03%。主要原因是2018年4月开始有一辆公务用车由政府办统一安排运行维护费支出及合理安排出差事项从而减少和节约车辆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及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I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9.45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的范围把不属于接待费范畴的部分下乡出差工作餐计入“伙食补助费”科目,并且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乐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相关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2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各相关业务活动接待上级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用餐费用15.08万元;相关部门及同行考察、交流学习等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等6.97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考核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做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2分。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我局自行组织了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各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偿资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资金”等1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9.48万元,执行数为70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特别是农村环境有较好改变,在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保障群众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矛盾,实现了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拓宽了参训学员的视野,改变了理念;提高了参训学员的知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增强了参训学员的带动能力;推动了参训学员自身的发展;加快构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掌握农产品产地环境和耕地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查清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障碍因素,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对策措施与建议,监理准确评判、响应及时的动态预警体系和相应的运行机制,为促进耕地资源科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4. 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提高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健全了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农技推广信息化实现突破、提高了主导产业经济效益、增强了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地的示范带动能力。
5. 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有效解决了茶叶产业由传统生产向现代化产业发展跨越,不断发展壮大了合作社经济。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沙湾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部分(附件1)。
我局自行组织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偿资金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部分(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沙湾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4万元,比2017年减少12.13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并把厉行节约工作做到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预算的标准执行开支,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沙湾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沙湾区农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出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以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环境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农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务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病虫害控制……等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用于林业草原方面的基本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基本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3.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沙湾区农业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沙湾区农业局概况
(一)机构组成。沙湾区农业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沙湾区农村能源办公室、沙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沙湾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沙湾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沙湾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
(二)机构职能。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农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是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三是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四是指导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五是负责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六是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七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水产渔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承担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九是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十是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行业有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种畜禽的管理、鉴定、颁证,畜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5 人、工勤人员2 人、事业人员和事业工人68 人、退休人员48 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收入总计3921.6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支出总计3921.63万元,占下达资金比例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12.01万元、农林水支出189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13万元。
具体分为:基本支出1509.06万元 (工资福利性支出为124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为145.87万元,商品和服务性支出为9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6.24万元。);项目支出2412.57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人员支出为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主要是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补偿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项目。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主要由两部份组成:1、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也列出了全年绩效目标。财政预算编制做到了报送及时、项目完整、合理、准确,预算草案报经人大财经委审查通过。无相关违规违纪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支付,建设项目资金按财政投资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所有建设项目的资金划拨按工程进度报区财政,由区财政报区委、区政府审批以后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在安排支出时,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审核、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避免超标准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去做,做到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项目要求、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组织编制好绩效完成情况报告。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实施项目均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社会群众的好评。对管理的项目抽取了5个做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均良好,并选择了1个项目做重点绩效考评(具体内容同步公开在此说明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2分。2018年,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2、部分上级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和少数项目实施受季节性影响导致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
(三)改进建议。
各级财政提前项目资金的下达时间,财政应多组织加强政策和业务方面学习的培训,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附件2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3项一级指标和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6项二级指标。
2.评价方法
通过查看项目资料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各项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本项目综合得分92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①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我局与区财政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4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03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9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编制了《乐山市沙湾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向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财政局上报备案。
②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产出效益明显。
2、项目管理
①资金分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03号)文件,下达我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5万元。
②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始终秉承“管好、用好、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等执行,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3、项目绩效
①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
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42人。
b.质量指标
100%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
c.时效指标
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100%
d.成本指标
农民培训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及时在线填报有关信息。
②项目效益情况
a.可持续影响
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b.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100%;对政府提供的跟踪服务的满意度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量略显不足,导致部分有意愿想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习先进技术的农民无法参与。
四、相关措施建议
希望上级增加我区的项目资金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