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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61830/2019-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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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42,278,279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委统战部
  • 发布日期: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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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决算公开
  • 内容描述: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战部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拔、培养优秀代表人士。

  3.贯彻执行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胞及家属有关工作。

  5.积极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完善“议事决事规则”,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力度。组织民主党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新时代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深入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宗教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准确把握港澳台关系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适合沙湾对港澳、对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港澳台交流,配合省、市外侨部门、台办部门做好了港澳台嘉宾在沙湾的考察工作。加强四川省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在郭沫若故居打造了郭沫若与党的统一战线“统战文化长廊”,制作了郭沫若与党的统一战线宣传册,利用基地开展了“郭沫若与统一战线” 、“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跟党迈进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郭沫若故居统一战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统战部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3.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8万元,占97.37%;项目支出3万元,占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98万元,增长35.73%。主要变动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3万元,占62.20%;教育支出4.65万元,占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万元,占5.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0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6.59万元,占5.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53万元,下降96.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共计支出0.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考察调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53万元,下降96.8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2018年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备 注该单位的得分
预算编制
           
             (10分)
报送时效(1分)基础信息更新(1分)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内扣0.5分,10个工作日内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1
编制质量(2分)预算编制准确(1分)(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上级专款)总和1
部门预算审查(1分)根据市人大财经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1
绩效目标(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口0.5分,直至扣完3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不涉及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不涉及
预算执行
           
             (20分)
执行进度(10分)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4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央专款(1-未按规定时间在一个月内分配的中央专款规模÷中央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3
预算调整(4分)执行中期评估(4分)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4
行政成本(6分)节能降耗(3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3
“三公”经费(3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3
综合管理(40分)债务管理(2分)债务还本付息(2分)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不涉及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不涉及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则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不涉及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1-实施计划本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2
资产管理(6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2
内控制度管理(2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2分)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1
信息公开(6分)预算公开(2分)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市级财政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口0.5分,直至扣完2
决算公开(2分)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2
绩效信息公开(2分)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2
绩效评价(10分)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申报绩效目标数量×100%1
评价层次(2分)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2
评价结果报告(2分)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2
整改完成率(4分)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4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2
整体效益(30分)部门整体绩效(30分)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市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10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根据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9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办及预算归口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8.32万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委办及预算归口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用于开展民族工作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区委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开展统战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开展统战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及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战部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业务股;区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

  (二)机构职能

  2018年度,区委统战部主要职能为一是宣传贯彻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拔、培养优秀代表人士。三是贯彻执行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四是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胞及家属有关工作。五是积极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委统战部2018年行政编制为6人,实有在岗编制人员3人,其中副部长2人(含民宗局局长1人),民宗局副局长1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实现收入113.8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实现支出11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3.88万元),含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3万元,占总支出的85.99%;教育支出4.65万元,占总支出的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万元,占总支出的3.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万元,占总支出的0.35%;住房保障支出6.59万元,占总支出的5.7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及项目库报送,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准确、预算执行适时调整。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区委统战部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时间进度,工作进度使用预算资金,无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和结余注销资金。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本年“三公”经费预算0.05万元,实现支出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区委统战部无非税收入。

  3. 政府采购:2018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按实按需编制。

  4.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已全部纳入了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及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5.内控制度管理:内部制度逐步完善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信息公开:按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

  7.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表册;在检查时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四)整体绩效

  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统战部、区委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基本满足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正常办公及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求;保障了少数民族、宗教事务及民主党派工作正常运行,保障了外宣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了意识形态工作正常开展。部门评价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区委统战部职能逐年增加,工作量不断加大,所需经费日趋紧张。

  (三)改进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统战工作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全区统战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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