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25/2019-00001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人大办
  • 发布日期:
    2019-03-04
  • 文号:
  • 关键词:
    部门预算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定》,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

沙湾区人大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川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规定》,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为“六委二室”,即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机关法人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总编制17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

  机关现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32人,工勤人员1人。另外,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73.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9.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3.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3.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7万元,专项支出181.8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3.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特定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8.3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4.1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5万元,占7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5万元,占12.4%;卫生健康支出17.93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36.03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49.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9年预算数为9.6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9.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导致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

  支出项目:人大信访工作、老干部工作以及代表工作。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人大调研、执法检查、代表活动及外区县到沙湾考察学习等方面住宿费、用餐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统一由区政府办管理,费用不再从本单位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9.96万元,增长78.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65.0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万元,主要为财政在线监督项目、代表工作项目、老干部工作经费项目、人大代表专项经费项目、人大会议经费项目、人大信访工作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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