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4.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5.承担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统筹协调。6.承担全区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7.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8.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10.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11.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和全区测绘管理的职责。12.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1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优化布局,高标准实施城乡规划。加强与规划的对接,积极配合做好《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乐水小镇策划方案和概念规划、沙湾夜景光亮概念规划、郭沫若故居周边及姚河坝和丰都庙片区等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工作。
2.强力推进“挂图作战”项目建设。2017年,我局实施“挂图作战”项目13个,完成投资5亿元,正包装生成乐水小镇景观、市政基础设施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3个PPP项目,融资8亿元。
(1)乐水小镇建设(市列)。目前已完成乐水小镇概念规划编制,正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项目PPP前期可研编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两个论证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基础设施建设(市列)。目前已基本完成“乐水小镇”南端面积约9.5万平方米广场的方案设计及生态河两岸流域治理、湿地景观打造的实地踏勘工作,正在组织开展乐水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PPP包装工作。
(3)乐沙城际生态大道沙湾段扩建工程(市列)。项目总投资1.113亿元,11月30日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7月建成,争取2018年5月完工。建成后乐沙城际生态大道沙湾段分离式路基将进一步提升,坝下原两车道扩建为双向四车道,同时增设非机动车道,改造后道路宽度24.5米,采用不锈钢浮雕方式对分离式挡墙进行处理,形成彰显沫若文化的艺术长廊。
(4)沫江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该项目争取到国开行贷款资金1.07亿元,于7月5日开工建设,改造了危旧房棚户区360套,完成投资约5800万元。
(5)姚河坝城中村改造。该项目总投资6.6亿元,已争取到国开行贷款资金5.1亿元,改造目标户数488户(今年市下我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68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2户,拨付资金21.19万元,完成实物配租21户。姚河坝城中村改造棚改范围约18.21公顷,拆迁约460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妇幼保健院、幼儿园、档案馆、停车场、广场绿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现已完成规划编制,预计2018年6月开工建设。
(6)丰都庙片区改造。该项目棚改范围约18.71公顷,利用地方庙宇文化及临近大渡河的优势,通过疏减片区建筑,进一步提升城区城市门户形象,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入口广场,建设一定体量的商业住宅,概算投资约3亿元。目前已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和规划编制成果优化。
(7)特色小镇建设。我区在嘉农镇、太平镇两个省级试点镇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福禄镇、牛石镇、葫芦镇,力争到2020年,建成特色小镇3个,其中省级特色小镇1个,市级特色小镇2个。目前,已打造3个特色小镇。
(8)特色村落建设。已成功打造了“世外花香”轸溪双山村、“烟雨荷香”碧山柏林村、“花海基地”嘉农分场村3个特色村落,重点实施了村庄风貌改造、村容环境治理、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成效显著。计划到2020年建成特色村落12个,目前已完成13个特色村规划编制,计划重点打造营业、安池、柏林、龙柱等特色村。
(9)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总投资9300万元,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污水管网达50700米,日均处理量达4600m³/d。目前,已建成太平污水处理厂、沫江污水处理厂,剩余8个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竣工投入运行。
(10)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该项目投资900万元,重点整治城区排洪沟段约3公里的黑臭水体,治理内容包括沟底硬化、生态护坡、清除淤泥,铺设污水只管等,该工程现已完工。
(11)农村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604户,其中C级531户,D级73户,拨付补助资金689.8万元,从中筛选出55户符合中央危房改造任务要求的,按照1.1万元/户补助资金拨付。
(12)成昆铁路扩能工程客运站站前广场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2017年投资2000万元,广场位于沫若故居西侧,占地面积80亩,已纳入沫若片区改造项目范畴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建设,目前该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形成初步规划成果,并启动商业旅游前期工作、停车场、绿化广场、站前广场与沫若故居风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13)绿美沙湾建设。完成了德胜环保搬迁防护林工程,种植了香樟、栾树等乔木1800株、灌木9800苗、草坪1.4万平方米,建成绿化面积约2.17万平方米。完成了城区三角梅绿化工程,种植了三角梅等苗木7.8万株,滨河路沿线、乐沙大道两侧等节点栽植藤本植物,绿化面积约28万平方米。完成沙湾城区立体绿化项目,在主要街道两旁的楼顶、阳台和小区内宜绿地面种植三角梅等约7500株;在陈大溪河道内栽植了芦苇等各类水生植物1400苗。正在实施乐沙城际生态大道绿化景观建设,撒播波斯菊、金盏菊、马鞭草等,打造1200亩主题花海,种植中东海藻、布迪椰子等热带植物和苗木,对60米宽景观带进行绿化造景。
3.脱贫攻坚。住建系统今年精准扶贫福禄镇观房寺、黑牛地、水凼子、岚坝、塘沟等5个村,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48户,2017年预脱贫101户。多方筹集资金,改造建设了集办公、老年人日间照料、卫生室、文化活动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观房寺村委会办公阵地,现已投入使用。制定了新村建设扶贫专项年度计划,围绕专项计划认真开展了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以及对口帮扶金口河等工作。
4.加强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市容市貌执法、城市美化亮化;加强了人防及防震减灾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6个,下设二级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挂牌单位1个(沙湾区防震减灾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6,59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2.16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37万元,占0.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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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6,59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4万元,占13.30%;项目支出5,715.79万元,占86.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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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592.5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9.95万元,增长54.30%。增减变化的原因一是城市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相应增加。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三是节能环保支出。四是嘉农小城镇建设。五是人民防空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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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28.65万元,增长66.32%。增减变化的原因一是城市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相应增加。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三是节能环保支出。四是嘉农小城镇建设。五是人民防空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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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5万元,占0.18%;国防支出40.00万元,占0.61%;公共安全支出6.50万元,占0.10%;教育支出6.50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8万元,占2.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1万元,占0.17%;节能环保支出1,096.08万元,占16.63%;城乡社区支出4,197.70万元,占63.6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87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056.67万元,占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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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7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6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0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58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7年决算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4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5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预算28.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源头控制;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严把监督检查关,实行跟踪问效;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35万元,占8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万元,占13.2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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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监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8万元,下降44.3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合理调配,厉行节约,车辆减少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同级部门交流学习等。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万元,下降46.37%。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四川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乐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了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3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采购支出。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有车辆2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900.6万元,覆盖率达到7.69%。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预算资金没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资金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影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二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三是由于城市维护面积增大,而维护费增长幅度不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支付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1.5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5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5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城乡规划体系优化,城乡建设加快(5分) | 5 |
| 建筑产业稳步提升(5分) | 5 |
| 城乡生态环境改善(5分) | 5 |
| 居住条件改善(5分)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沙湾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支出预算编制细化程度有待加强还,二是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受到制约,三是绩效理念未深入人心,管理观念尚未转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二是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建设,推进评价标准规范化,三是加强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观念。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沙湾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2 |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8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节能环保方面和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方面的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指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表(汇总)